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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支付商機大 我反畫地自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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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上網愈來愈普及,但試想,未來消費者在線下消費時,即使第三方支付帳戶已申請好並隨手可得,但就是沒有辦法在零售店面消費,還是得拿出信用卡或現金交易?

 所謂的O2O(Online to Offline),指線上對應線下實體的交易。美國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Paypal 在2年前就推出一系列的行動支付情境影片,包括朋友之間利用手機,透過Paypal的行動支付界面就可以達到轉帳的目的;在超市中,看到海報上促銷的產品,拿起手機拍下產品的QR code,再利用Paypal的行動頁面,就可以轉帳完成交易。

 逛街時收到手機簡訊,得知附近有一家商店正打折扣,但進去逛後發現喜歡的衣服尺寸沒有了,拿起手機連上網路,到虛擬商店購買適合尺寸的衣服;進到超市後,發現很多人排隊結帳,索性拿起手機利用Paypal的第三方支付服務來付款,東西拿了就走,免排隊。

 國際上的領先業者,包括Paypal、支付寶、財付通都相當積極耕耘行動支付商機。但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專法,卻仍僅侷限於網路上的支付,換句話說,可以用第三方支付購買網路上的產品,但未來即使行動上網普及後,第三方支付的帳號隨手可得,就是不能在線下的零售店面購買產品。

 業者表示台灣的專法完全沒有考慮到未來趨勢,漠視即將到來的行動支付商機,若納入O2O,一定能在短時間內為台灣帶來新的經濟奇蹟;業者大聲疾呼,只要安全及保障做得好,對於第三方支付的應用,不應有太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