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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告袁帝文 首回合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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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設計廠聯發科為防堵自家的企業機密被同業所用、人才遭惡意挖角,對前手機晶片事業部總經理袁帝文提出刑事、民事訴訟,昨(10)日台灣智慧財產法院裁定,聯發科將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

 假處分效力3至5年

 據悉,該裁定命令的效力可以持續至少3至5年,聯發科首次大動作與前高階主管對簿公堂,一出擊即獲得第一回的勝利!

 台灣智慧財產局法院昨天發函給聯發科的律師,民事訴訟有了初步裁定,聯發科也一改之前避談的低調態度,昨日證實對袁帝文提告一案。聯發科指出,已對袁帝文提出了包括「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背信罪」、以及觸犯「營業秘密法」等刑事、民事訴訟。

 聯發科進一步說明,目前所獲得的假處分裁定命令,其效力約可以持續3至5年,端看訴訟案件最終審定的判決確定之日,因為法院有三級三審,最終審定的判決確定之前,裁定命令效力的期間就有多久。

 聯發科本案勝算大

 據瞭解,原本聯發科為了聲請緊急假處分,已準備好3,000萬至3,500萬元的押金,而且緊急假處分效力只有7天,不過,昨天智慧財產法院裁定的假處分,已認定聯發科所提報的資料夠具體,因此聯發科這次並未付任何的押金,也突顯出,聯發科在本案的勝算大增。

 袁帝文遭到三禁止

 智慧財產法院假處分的裁定內容,對袁帝文要求3項禁止;一、袁帝文負有保密義務,禁止袁帝文使用或洩露有關聯發科的營業秘密,也不能對聯發科的員工、供應商或客戶等第三人,進行刺探或取得聯發科的情資。二、禁止袁帝文在競業禁止期間任職或以其他方式為競爭對手公司提供服務。三、袁帝文不得提供研發部門人員相關資料給競爭對手公司,且不得協助、誘使聯發科其他的同仁離職,為競爭對手公司服務。

 聯發科會對袁帝文下重手,就是要防堵袁帝文進行人才挖角,影響未來新產品研發及產業競爭力。

 聯發科昨天公布1月合併營收達128.44億元,較前一個月下滑1.87%、年增率51.95%,聯發科預估,雖然第1季營收將較前一季下滑2%~10%,不過,受惠於八核心晶片占比提升,本季毛利率仍持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