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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量管制 釐清部門計畫空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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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法的任務除了繼鳴提及的,有相當重要的部分在部門計畫,一是農村的農業部門計畫,二是關於水域的部門計畫,國土計畫在部門計畫完備後才算充實,否則空有法規無實際功效。國土計畫立法時,主要任務是將區域計畫和都市計畫整合,且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土地使用管理結合簡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土地使用及基礎建設就是部門計畫,將非都市土地使用的被動式現況編定與使用管制提升為主動式國土空間規劃,以永續發展與國土秩序為前提整合各部門計畫的空間課題,就是國土計畫的任務。

總量管制、宏觀調控、數字觀念要清楚

國土計畫要促進空間整體規劃,避免保護區與農業區被侵蝕,假使更有理想則擴大,至少別失守。再來要有效的發展用地,符合效率與公平原則的基礎建設。總量管制、宏觀調控與重要數字觀念,目前還是不清楚。舉例來說,不論是火力發電或觀塘發電問題,都隸屬經濟部的能源部門計畫。爭吵這些議題是因能源政策環評沒做,沒考慮能源綜合性,頻頻換掉公部門長官於事無補。

現行區域計畫落日,轉軌會引發繁雜行政作業。學者與民間團體要求對國土保育、農地使用嚴格管制,若沒有配套補償則會引起更大反彈。沒有整合性論述,部門計畫依然是分道揚鑣,國土計畫與縣市國土計畫所需的規劃專業人力亦急需培育。臺灣區域尺度的空間規劃論述、規劃技術、基礎資料都不足,專業智庫和社會參與機制不完備。

擺脫城市思維 打造農村條件文化特色 

區域計畫以現況編定為主,缺乏鄉村地區規劃機制,這個缺陷將使廣大鄉村土地幅員的縣市難以展開縣市國土計畫,一片空白。應擺脫城市思維的鄉村成見,祭出系列創意的農村,打造農村地區條件與文化特色。具體作法是,以縣市國土計畫為上位指導,將原來鄉街計畫空間整合,我認為要納入都市計畫,接著展開農村層級的空間規劃,對於鄉村的特殊性重新檢討,像生產、生活、生態性的公共設施,與建立農業生態補償制度等,目前都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