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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喜歡他!」非得跟看不順眼的人工作,怎樣才能順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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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研發會議上,設計總監說明新品概念:「這次設計的行動電源講求方便攜帶,體積比同業更小、重量不到 100 克。零件也比以往小,電源按鍵必須和機殼密合。」

產品部經理臉色一沉:「這些小零件機械手臂無法組裝,必須人力組裝,勢必會拉長生產時間。再說,上次你們設計的東西,消費者罵聲連連,不是應該優先提升品質嗎?」兩個部門各持立場,常常因而延遲新產品推出時間。

組織中,要與來自各式成長背景、不同價值觀的人合作,難免會遇到與自己理念不同、說也說不通的窘境。然而,我們不可能只跟看得順眼的人共事,遇到到必須與處不來的人工作時,我們該如何一起順利地完成工作?

證明自己是對的,無助於推動合作
社會企業里奧斯(Reos Partners)合夥創辦人亞當.卡漢(Adam Kahane)提出「順勢合作」(stretch collaboration)的協作思維。在面對複雜且不受控的局勢時,能順勢接納不同的觀點,解決存在於團隊內外的衝突,你可以從以下 3 點做起:

1. 拋開「一定有一個對的答案」信念
為什麼和理念不合的人共事很難?最大的問題在於,每個人都覺得「我是對的」。一旦我們認為所有的事情都有對的答案,很容易歸納出自己是對的結論,對他人提出的意見接受度較低,合作就會比較困難。

《順勢合作》提到,確信「我對你錯」可能會讓人陷入「我優越你低劣」的危險當中。這種做法無助於良性合作(generative collaboration),反而會造成惡性施壓(degenerative imposition)。

事實上,我們對真相的認識就好比瞎子摸象,看到的永遠只是一小部分,並非整體。即便我們將所有人看到的一小部分匯集起來,也不一定能理解整體。再說,我們很可能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而把時間精力耗在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無視真正的問題所在。

2. 想像自己處在執行某種方案的情境
爭執的時候,人們很容易落入只能「二擇一」想法,最後變成來回不斷地辯論。這時候如果團隊能開啟「如果這麼做、會遇到什麼問題、可以怎麼解決……」的推演,直接把意見變成說明一個情境,讓大家想像走進那個情境,會做什麼樣的抉擇。

這種方式又可稱為「親臨感知」,讓人跳脫自己的立場與建議,把大家拉回到眼前共同的問題中,投身試驗各種解決方案,比較容易發現問題、找出可以怎麼做的實際方法。

3. 思考我可以做什麼
我們會敵視他人,多半是為了捍衛自己;遇到挑戰,就以為是人身攻擊。然而,在順勢合作中,我們得先將自己視為局的一部分,意識到自己就是問題的一部分。先願意改變自己,而非置身事外,才不會只想要改變別人。

當我們發現自己在怪罪他人,只看見他人的行為時,要提醒自己,需要用什麼不同的做法,才能被對方接納。當你的注意力拉回到簡單的問題上:「我們」接下來必須做什麼?不是「我」說了什麼、「你」該做什麼,而是「我們」該「怎麼做」。當我們對自己的角色負起責任並願意改變,聚焦在事情上,任何人都能成為關係良好的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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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經理人月刊》2018年8月號,未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