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6)日宣布最新指導原則,規範勞工在外工作的工時紀錄,藍綠立委均表贊同,但有學者質疑,若以此指導原則進行勞檢將產生爭議,建議政府仿效美國設置工時紀錄APP,方便勞工記錄、申訴,甚至仿效德國全面禁止雇主下班後打擾員工。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李健鴻認為,行政指導的法律約束力較差,地方若據此勞檢將有爭議,最好應仿效德國立法規定雇主於勞工下班後不得用任何方式要求工作,如此可解決加班費計算等爭議。
李健鴻說,再不然也可仿效美國勞工部所推出、供蘋果手機下載的「Timesheet」軟體,由政府開發類似的通用工時紀錄軟體供勞工使用,如此可與雇主的出勤紀錄作雙重比對,若有落差還能據此向政府申訴。李健鴻透露,台中市府在其建議下已打算開發類似軟體。
立委劉建國表示,上周立法院初審通過的縮短工時草案規定,雇主應保存勞工出勤表至少五年,勞動部以行政命令明訂雇主記錄工時的義務,值得肯定。立委江惠貞也認為可給勞工更好保障,台灣勞動法規多如牛毛,但勞工未自我覺醒、不敢要求老闆,現有指導原則可做談判籌碼,若雇主拒絕遵從,勞檢馬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