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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幫一把 要四箭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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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目前的立場,有意透過政策引導、並鼓勵非營利組織尋求自償性的經營方式,或推動新創事業以解決特定社會問題為經營核心,甚或一般企業追求獲利也兼顧社會價值,惟這些倡議仍處於萌芽階段,因此執行上透過調法規、建平台,籌資金和倡育成四個面向。

 其中,籌資金項目包括了公益創投、CSR資源,創櫃板,以及信用保證基金,多是需要部會之間橫向協商整合。例如,經濟部、勞動部、國發會負責公益創投項目,一則引入公益創投基金及天使投資人等資源,例如大專院校天使基金、公益創投公司,以協助社會企業取得資金。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則表示,即使社企無法取得早期創投資金,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出申請,也是解決的對策之一,實際上這個專用於輔助中小企業的政府基金已協助過上百家相關的企業。然而,中企處正在思考的是,如何打開被法令綁死的公益信託,讓數千億的慈善基金會、社福捐款可以合法釋出到社企的運作管理。惟,公益信託由衛福部管理,經濟部難以置喙。

 對此,學者專家把矛頭指向各部會的「上位」機構:行政院,院方應出面協調,公益創投才有進入制度化討論的機會。

 行政院在支持社企上,第一步在金華官邸「金華圓夢園」成立社企聚落,鼓勵新創事業學習社會企業概念,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為跳脫舊有模式,新創社會企業能是年輕人就業、創業的新方向,假以時日,社會企業會變成另一個台灣特色!行政院也想為這裡的年輕人尋找資金,構想募集公益循環基金。

 負責規劃的政委馮燕表示,公益循環基金規模應不少於2億元,提供年輕人創業貸款,創業者貸款不用利息,但成功創業後把借的錢捐回基金,做為回饋,「讓基金能永續循環」。

 至於其資金的來源,行政院初期將協商由企業捐助,官員認為,理想的長期發展應是將企業的CSR費用逐步導入,或成立創投基金,機制運作上擬採融資貸款,也兼採投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