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低、人才外流及僵固的勞工法規,是當前台灣人力問題的三大挑戰。如何因應是須要大家共同關心、共同面對。
首先就生育問題來說,目前台灣的生育率約0.9%是過低太多,馬總統也早說過,「這已是國安問題的層次了」,然,反觀大陸在政策上已正式開放二胎化了,我們這,在生孩子的這件事上,現今仍拿不出一個像樣、有效的對策。
再者,就人才外流這件事來說,我們對策仍是表面的,我們也一直沒有真心而誠實地去面對我們國內的困境,以大格局、大決心的方式來積極處理。我必須坦白地說,上述兩個重要核心問題的處理上,勞動部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就生育問題而言,勞動部或可不負責任地說,那是內政部的事,與他是一點關聯性都沒有,但這是不對的,台灣就是在各部會間的推諉中而落至一事無成。內政部所能掌握的資源是有限的,相對的,勞動部掌控的「就安」及「就保」基金,每年加總會有逾台幣4百億元的進帳,這麼大額的錢,多只用在表面辦園遊會、補助團體、國際交流等活動上,對「友善婦女職場工作環境」,如托育問題的改善上,是師出有名可以全力支持的,但勞動部一直自我設限:生育問題雖是國家大事,但那是其他部會的事,與勞動部無關。
由國發會長期的民調顯示,國人認為最有效鼓勵生育的方法為:「政府鼓勵企業設置托育設施」受肯定的比率最高,達74.3%;其次則是「增設公立或公私協力幼兒園」,比率亦高達71.8%。而勞動部常把重點放在「鼓勵企業設置托育設施」然數年來,早已證明這是行不通的,這是因為台灣的企業多是以中小企業為主,企業的內部空間有限,所以成果有限,為此,勞動部就可以以此為藉口而卻步不前,殊不知,真正該部對可放資源,可以真正友善婦女職場工作環境的「增設公立或公私協力幼兒園」,卻視而不見。其實,不論是「企業內」或是「公設托兒所」,台灣的婦女勞工最需要的,就是幫她們解決小孩子的托育問題,如此,才能讓更多的年輕勞動夫婦們願生、敢生,為此,勞動部是否願幫國內婦女的忙,以友善她們(廣義)的職場工作環境呢?
台灣幼托兒園的教育,長期以來是以民辦為主,而法令上,也不禁止他們不可營利,因此,長久下來,就變成一個個營利的機構,在競相逐利的情形下,在「不可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的魔咒下,各種花招百出,而讓托兒的費用支出節節高升,成了年輕家長們不可承擔之重,如此一來,也直接及間接地造成年輕夫婦不願生、不敢生的現象,頗有「殺雞取卵」之勢。若參考德國的幼教可知,在德國,她在憲法裡就明定,不允許幼兒園教小孩讀書寫字的,而這個行之多年的法律絲毫不影響德國在全世界的競爭力。爾今,若政府要辦公托,以破解目前的困境,就立刻受到私立幼兒園的反對,其結果,就是請託立委在立法院刪去大部分政府辦公托的預算,而讓公托制度寸步難行。
如何打破目前的困局?在近日「王作榮教授紀念研討會」中,我謹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供參。
其一,由勞動部的「就安」或「就保」基金,擴大補助「勞工」公托或公辦民營的育兒所,使每個家庭對單一幼兒自付托兒費用不超過5千元,生兩個者或以上者,每月的公托費總開支以1萬元為限。(另生3個小孩者,可開放申請外勞,如此一來,也沒有什麼政府支出上的負擔)。
其二,擴大公私協力幼兒園,在民國107年時,能完成200所,民國110年時完成500所,同時改善幼教及教保人員的工作條件及薪資待遇,以期根本解決平價優質的幼兒園供給問題,讓家長放心。
其三,(勿以善小而不為),公托保姆可採兩班制,故其公托的下班時間可延至晚上7點,以幫助職場婦女兼顧工作與托兒。
上述建議,是須要政府全力的支持,它包括:行政及立法、中央及地方,以及跨部會間的合作,才有可能實踐,套句經國先生的話:「我們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