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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的後裔 告訴台灣產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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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的後裔」在中台日等區域播放的高權利金,再次說明韓流的成功。一般對韓流的觀察,多半主要歸功於韓國政府的直接扶持,不過如果沒有有效鼓勵文化創意人持續努力的誘因環境,亦不會累積出龐大的創意能量與吸引眼球的產出,吸引資金投入形成正向循環,促使韓國在流行音樂、韓劇及電玩等領域的持續火紅。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金大中當選韓國總統,他提出「文化立國」戰略。韓國政府的政策布局,不僅僅提供政府資源的支持,同時更重視促進文化產業生態系有效發展的基本法制環境。構建法制環境以促進產業生態系,是韓流成功的啟示,也是「太陽的後裔」對台灣產業的指引。

 在這些法制環境的基礎下,藉著基本法規要求政府支援文化產業生態系中各種角色的任務,制定認可機制規範市場上內容服務的品質水準,確立著作權以協助維護著作權人權利,這些條件讓市場經濟機制隨之發揮功能,維繫創意創新者持續前進的動機,讓創意特色與經營效率可持續發揮。

 在市場上,文化內容是否能獲得足量的觀、聽眾,為最終判定是否值得進一步廣泛流通的裁判,獲得足量市場支持的創意才得以留存,也才是創造與吸引資金動能的來源。能夠掌握到社會與文化脈動的產出,將得以持續地發展。

 業者間的競爭,為求效率各業者也發展出不同的組織與流程,為爭取各地顧客的認可業者在產品與服務上不斷嘗試推陳出新。近年來韓國的業者,例如SM Entertainment,不但發展出「文化技術」的流程,藉著東西方文化元素的混搭,讓文化創意得以貼近全球各地顧客,爭取各地顧客的認可,更掌握了全球數位匯流的趨勢,發展出全新且多元的營運獲利模式。

 藉韓流的成功,反思台灣的政策。台灣過去十餘年也倡議了數位內容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提出了10大重點服務業及製造業服務化等諸多與服務業相關的發展政策,其中針對文化創意產業更通過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不過後來似乎各項相關的服務業都未因為過往所規劃與推動的政策而能有突出的表現。仔細觀察政府所推出的諸多政策,內容其實不出輔導、補助及租稅優惠等對業者具「實質意義」的政策工具。就以「文化創業產業發展法」為例,在總共4章的條文中,「協助及獎補助機制」、「租稅優惠」就分別佔了1章。

 相應於台灣僅重視對廠商具實質幫助的補助與輔導政策,韓國政府除了孕育文化創意人的能耐外,更從推展生態系的概念,從週邊相關專業行業的發展(如業師與經紀人等)、維繫文化創意者智財權利及數位基礎環境的基本角度出發,形成完整的準則與法制環境,不但讓文化創意者有足夠的動機持續前進,也帶動許多相輔相成的行業發展起來;在這許多基礎環境所提供的誘因與市場競爭情境下,業者們則更進一步發展出提高營運品質與效率的服務流程,以及擴大市場影響力的營運模式。

 整體看來,台灣在產業政策的規劃與推動上,必須要跳脫僅對廠商提供具「實質意義」政策工具的思維,而應從產業生態系設置基本法制環境配套,維繫業者創意創新權利,促進業者競爭,重新型塑業者持續發展動機與誘因等更宏觀的角度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