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因為手遊精靈寶可夢GO(Pokemon GO)大受歡迎,而在一夕之間炙手可熱了起來,然而就實際操作來說,與其說寶可夢手遊是AR遊戲,還不如說這是一款LBS(移動定位服務)遊戲,因為只要開發商鎖住圖資,就算能下載也肯定不能玩(就像現在的台灣一樣)。
而當玩家跟隨地圖指示抵達有寶可夢的地點時,不開相機使用與現實環境結合的AR功能,也不影響捕捉,甚至有玩家表示,捕捉時不開相機還比較容易抓到怪獸,換言之,相機帶來的AR功能的確增加遊戲的趣味,卻不完全是造就遊戲成功的關鍵。
至於精靈寶可夢GO大受歡迎後,被視為AR在手機的應用一飛沖天、甚至打趴VR的看法,恐怕是過度天真與樂觀。
與VR必須透過耳機、眼鏡讓用戶沉浸在完全虛擬的環境不同,AR強調的是虛擬與現實的結合,透過紅外線鏡頭辨別不同物體與用戶之間的相對位置,是處理器將虛擬世界重疊在現實空間的關鍵,重疊得愈好當然愈有FU,所需的CPU運算、繪圖運算越高,已經遠超過VR,而手持裝置運作VR,到現在都不算成熟,更別提在高速運算下極為耗電、發燙等問題,都是手持式裝置的致命傷,也別說AR技術商用化的過程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好幾年才能克服。
像精靈寶可夢GO一般簡單的類AR遊戲,的確是替遊戲產業開了一條新路,可是真正的AR應用,則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