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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對交易股權換手有利效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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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8、2009年,我國主管機關對於證券交易即陸續放寬鉅額交易門檻,新增配對鉅額交易與配對早盤交易,將配對交易申報價格由3.5%提到7%,交易金額門檻由3,000萬元降為1,500萬元。鉅額交易中的配對交易制度,目的是提高交易效率,使市場更加自由:例如2014年三商美邦人壽斥資32億餘元,取得京城銀行9.62%股權,躍居京城銀最大單一股東;台積電大股東飛利浦出清台積電股票,約定由國泰、富邦等壽險公司承接,皆是買賣雙方說好即可的鉅額配對交易。

 2013年政府為挽救財政缺口,規劃出售原持有之合庫金、兆豐金、台積電及中鋼等上市櫃公司股票約新台幣500億元,其執行方式為協調四大基金進場承接,在掛出賣單的同時,由四大基金掛進買單,降低釋股對台股造成的賣壓,避免大量釋股衝擊股市。

 此外,若非合意併購,因消息曝光,價格即會開始上漲,為增加成功機會,常見的方式是由併購公司本身、透過關係企業或利用他人名義取得,事先從證券市場購入目標公司的一定數量股份,再整合所取得的目標公司股份轉手給併購公司,其後再伺機發動併購程序;否則併購公司就必須直接提高價格收購。例如在日月光併購矽品一案,日月光一開始即以溢價34%的價格公開收購矽品之普通股,以避免無法一次完成收購。

 其實不論是因為併購或「拿股票換現金」等投資原因,「股權換手」都是必要過程,而「鉅額配對交易」顯然是有效且對市場影響較小的方式,因此我國主管機關於2008、2009年對於類似證券交易行為已經啟動放寬機制。「股權換手」與「鉅額配對交易」之市場需求自然都一直存在,由交易雙方目的與交易架構安排等事實,即可證明這種配對交易的股權換手與所謂「操縱市場」有所區別,並非刻意造成市場其他投資人誤信,也可以確保投資市場的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