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業革命以來,工廠與汽機車排放廢氣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濃度不斷增加,進而產生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暖化並衝擊生態環境,對於人類社經活動與生命安全均造成莫大的衝擊。有感於此,《蒙特婁議定書》、《京都議定書》、《哥本哈根議定書》及《巴黎協議》接續而生。
因應此一趨勢,發展綠色經濟(Green Economy)及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業已成為全球共識和潮流;前者係指生產與消費必須要朝改善人類福址、照顧社會公平、避免自然資源耗竭及控制環境風險四個面向發展;而後者是指金融機構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如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專案投融資、專案營運、風險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務;並以優惠的信貸資金支持低耗能及或低污染產業;但相對的,也透過高利率、控規模、嚴准入等手段限制高污染或高耗能產業融資。平情而論,綠色金融是發展綠色經濟的重要關鍵,二者相輔相成、並行不悖。
進一步言之,綠色金融的範疇大致可區分為綠色企業融資、綠色消費金融(如綠色消費信用卡)、綠色資產管理(如綠色基金)、綠色股票指數、碳金融以及綠色保險等。經過先進國家及國際組織的倡議,目前已發展出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s)、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及永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 PSI)。舉例來說,若按目前全球履行的「赤道原則」標準,則要求金融機構對額度超過1,000萬美元項目貸款時(綠色信貸),需綜合評估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並利用金融手段促進項目與社會和諧發展。
近幾年,大陸由於人口老化和城鎮化的發展快速,對環境改善需求迫切,因而如火如荼地發展綠色金融。如人民銀行於2015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及相關指引,支持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調適氣候變遷等6類綠色項目;上海浦發、興業及青島銀行也於今(2016)年1月及2月間,陸續於大陸境內發行數百億人民幣規模的綠色債券,受到逾二倍的超額認購。今年起實施的「十三五規劃」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新理念,驅動低碳轉型;其中,綠色金融被列為最重要的國家發展政策;8月31日,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佈《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緊接著9月4至5日於杭州舉行的G20峰會,更將綠色金融議題引入G20議程,推動建立了綠色金融研究小組,以鼓勵各方根據各國國情,深入研究如何通過綠色金融調動更多資源用於綠色投資,改善全球生態環境,提升全球的經濟增長潛力,有望藉此引領全球綠色金融的發展。
然而,面對大陸綠色金融的快速發展,台灣則顯落後保守,應急起直追。據悉,銀行公會於2014年3月參考「赤道原則」精神,增訂「會員授信準則」,要求銀行業審查借款企業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並納入貸放案件的評估。目前亦有大型金融機構參與投入綠色金融,如國泰世華銀行推出「太陽光電綠能融資」協助民眾從期初財務模型可行性評估開始,發展建立一套電廠評估模式(含氣候資訊、發電量評估等)作為融資評估準則,提供長期資本支出貸款。中國信託銀行響應政府政策落實節能減碳,並結合金融本業,推動綠能產業的發展,以綠能的角度出發,結合金融本業,推出「創新綠節能融資專案」,針對從事綠色節能的業者,提供優惠的授信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