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優步)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昨(17)日寫了一封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鄭重呼籲台灣將「車輛分享」納入法治規管,以打造創新驅動的台灣經濟體系。
Mike Brown指出,上週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提案修法加重 Uber平台合作駕駛的罰款,「鉅額的罰款在全球前所未見,從新台幣15萬元提高至2,500萬元」;本周二,在未經法院判決下,公路總局更向Google Play、App store等應用程式商城發文,要求下架Uber app。
Uber認為,這些政策倉促推行,不僅直接衝擊超過百萬仰賴Uber日常通勤的民眾,也重挫許多倚靠這個平台的合作駕駛。這些駕駛不乏為人父母、年長健康的退休人士,透過駕駛Uber、為自己多創造收入的平凡上班族,甚至是待業中的民眾。
Mike Brown指出,交通部開罰「此舉無異對科技及創新發展舉起紅旗」。將有發展潛力的新創公司硬生生的推開,也令本地創業家以及國外投資企業對此環境卻步。
為推動台灣打造「亞洲.矽谷」的計劃,「蔡總統與您的政府團隊任命專責的數位政務委員,顯見您致力在台灣建立一個對科技發展更友善的政策環境,以及幫助新創公司更蓬勃的明確承諾」。
但自從Uber在台灣開始提供服務以來,與多位來自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國稅局、交通部、行政院等公部門相關人士會面晤談,與各單位官員、學者、專家、政治領袖、立法委員盡力溝通,最近一次包括在本月初與數位政委唐鳳的積極討論。
Uber曾多次具體提出適法相關解決方案並呈報進度,Uber期望,台灣可將「車輛分享(Ride-Sharing)」的商業模式納管。
可惜的是,Uber只看見「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的聲音,固守既有法規框架並堅持將傳統商業模式的規範,強套在新興科技產生的新經濟模式上」。
Uber懇求蔡英文總統,召開公平公開的公聽會,讓台灣人民討論並決定「車輛分享(Ridesharing)」的商業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