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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律與資本活絡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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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亞太防洗錢評鑑,台灣將首度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 評鑑,沒通過會列為高風險洗錢國家,對國銀體系、連帶私銀機構生態,會是嚴重打擊。而自從去年兆豐驚爆洗錢疑雲,嚴重影響市場投資人對於大企業與金融機構的信心,也啟動金管單位一連串的改革。

 每修一條法,金融機構在加強法規遵循(compliance)所投入的成本,就會墊高一寸。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金融機構在瞭解客戶(KYC)、反洗錢(AML)等企業風險評估流程,要持續重建,未來5到10年會是陣痛期。

 為什麼?癥結在於反堵清查工作好比正義與邪惡的角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為了隱匿紙上公司所有權或控制權,洗錢嫌疑人利用複雜但合法的跨國界公司結構,故意建立多層所有權,使金錢流向和所有權幾乎不可追蹤。因此,機構內部的法遵人員,在建立正確的客戶所有權資料,便十分昂貴、冒險,遑論定期更新受益所有權資料。面對金管會近期研擬,各銀行今年底前全面清查OBU客戶身分,目前15萬OBU客戶將無所遁形,但這項工程將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世界銀行調查的200餘件重大貪污案中,有70%涉及貪污政客利用秘密公司遮掩身分。執法機關偵查不法資金的犯罪所得全球偵獲率估計低至1%,查扣率甚至認為低於0.2%。由此來看,幕後收賄者的重重身份難以追查,內部法遵體系只好投入更多時間、人力物力來反覆查核。也因此,今年三月很多國銀反映營收成長將低於GDP,最大原因便是來自洗錢防制及法遵成本的增加。

 鄧白氏在台灣有25年的商業數據查核經驗,我想指出,法規遵循的第一個基礎,在於數據查核與管理。一般法遵流程需要使用可靠的資訊確認客戶及核實身分、瞭解該客戶所有權和控制結構的金融機構、背後商業關係目的、及該交易與機構對該客戶及其業務的風險評估,包括資金來源。上述都與數據搜集彙整相關。

 法遵成本上升,多來自難以判斷受益所有權(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ship,簡稱UBO)資料的複雜和深度,這可謂合規工作的拉力。受益所有權資料如何蒐集、維護及分享至全公司,以及應採用哪種定義和門檻,需要更多內外部資源。例如金管會最近鼓勵機構針對稽核,銀行業得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查核的範圍與深度做專案查核等,就暗示了法遵外包成本的上升壓力。

 就法遵議題越來越被重視,我想用數據的角度點出二件值得思考的作法。第一,是關於是第三方數據(3rd party data)來源。這可視為合規工作的推力。金融機構可利用第三方資料供應者的綜合商業資料庫和所有權資料,推動內部受益所有權資料庫的建立、確認及核實最終受益所有權,例如關鍵客戶、母公司層級等。

 第二,未來第三方數據的需求只會越來越龐大。今年初法務部針對洗錢防制,擴大須加強審查的對象範圍,包括國營事業負責人、中央地方首長等都入列,未來可能還會列管海外人士。這些官方人士資料,需倚賴值得信賴的第三方數據機構。

 可信的數據來源,需來自各國、經濟區域的專業,符合當地法律和國際法律標準。以美商鄧白氏為例,176年來協助歐美政府、財富500企業進行供應商核實,從214國家、30,000個資料來源蒐集資料,擁有超過2億五千筆資料。更重要的是,資料庫每日更新500萬次,是內部法遵無法自行達成的廣度與速度。為協助政府與金融機構跨國緝查,鄧白氏近年推出UBO與GBO(Global Beneficial Ownership)資料庫,用全球獨步的鄧白氏編碼(DUNS Number),串連每筆企業資料,各國法遵人員可透過祖譜(Family Tree)找出轉投資公司,洗錢防制無死角。

 我們樂見內部法遵部門,逐漸學習擁抱第三方數據,透過內部法遵與外部數據一推一拉,讓意圖洗錢的企業或個人,無所遁形。今年五月,鄧白氏將在台灣發表受益所有權審查的白皮書,希望給予相關單位參考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