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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德商瑞曼迪斯: 循環經濟 需整合供應鏈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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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瑞曼迪斯公司(REMONDIS)總經理戴英傑表示,實現循環經濟的首要目標,是建立資源循環系統,把適當的回收資源運送到需要的工廠,不浪費具再利用價值之資源物。然而,民眾、政府都應該體認,循環經濟模式無法靠單打獨鬥,必須供應鏈上下游及跨產業合作才能推動。

 德國瑞斯曼集團為德國最大的環保服務公司,1996年進入台灣,主要協助政府、中小企業與基金會完成資源回收管理。

 戴英傑指出,過去全球環保制度主分為德國與美國兩大體系,其中,台灣法規制度多參考德國,但在執行面的規劃卻又採美國概念。因此開放清運業者、環保公司相繼成立,最興盛時,台灣最多有2.6萬家清潔回收、運輸公司。結果出現削價競爭,不良業者以亂倒節省處理費用,讓資源回收的重點與確實執行出現扭曲。

 公家單位把資源回收當成業者點石成金、大賺錢的思維,屢屢打壓回收補貼價格。然而戴英傑指出,回收業者與一般製造生產業者一樣,設備及運作都是需要花費投資的,當部分回收業者無法賺錢維持企業正常生存時,一定會從其他地方尋找賺錢的機會;如此一來,回收的東西就有可能不按正常作業流程處理,出現亂倒、亂掩埋的情況,對環境造成更大傷害。

 此外,戴英傑認為,台灣20~30座焚化爐因欠缺中央統一管理原則,忽視民眾、垃圾車進行的分類工作,最後把所有垃圾混燒,讓焚化爐、資源處理效率大幅下降。各地方政府又把轄內焚化爐據為己有,拒絕幫其他縣市處理,讓雲林、南投、花蓮、台東等沒有焚化爐的縣市,便遭逢垃圾無法處理的困境。這就是因為沒有把產業發展納入資源處理的考量,導致台灣資源回收管理淪落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窘境。

 戴英傑認為,採取合乎經濟的資源回收處理方式比進行最終處置重要,因此應該以「民間參與公共服務」的角度,透過區域、盤點方式,結合各地方政府推動資源回收計劃。儘管台灣一直強調分工合作,但無論政府或產業,多半只看到「分工」而缺乏「合作」。循環經濟模式無法靠單打獨鬥,需政策配合,改變消費者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