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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 不能成為技術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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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所推動的「五加二」策略產業中,綠能產業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其中尤以離岸風電發展所需要的資源最多,不論是資金規模或是技術,都在一定水準之上,政府亦提出目標計畫,希望在2020年之前,完成520MV示範風場的開發,並且在2025年時,台灣綠能發電裡,風力發電的總供電量可達到4.2GW。

 有了目標計畫,接下來要考驗政府的就是執行力,離岸風電的發展計畫能否順利被執行,銀行願否提供融資,並且與投資者做完整的串接,將是最重要的考驗。銀行用於放款的資金來源,畢竟是全體存款戶的錢,必須注重風險考量,如何能讓銀行提高對離岸風電這個新領域產業的融資意願,除了向跨國機構有專案融資經驗的專家取經之外,台灣在氣候、海上施工的經驗及技術等,都與其他歐陸國家發展離岸風電的經驗有所不同,因此,政府除了向跨國專家學習,另一方面也必須針對台灣個別的問題,再對症下藥,才能讓金融機構敢於進行規模更大的離岸風電專案融資。

 相較於歐洲國家如丹麥、英國、挪威等,沒有颱風這類天然災害,位處於亞熱帶氣候的台灣卻是風災頻頻,此外,還不時有地震的威脅,這些都將造成未來發展離岸風電時,不論在施工期程,或是完工之後會否很容易就因為震災、風災而破壞的不確定性。

 要讓銀行面對這些不確定性,最重要的就是保險及信用保證機制,目前台灣的信用保證基金,僅靠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獨撐企業授信保證大樑,但離岸風電所需資金龐大,根本不是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所能負擔得起,政院已有專門成立離岸風電信保基金之議,應該加緊腳步讓保證資金到位,趕快讓離岸風電的信保基金成立,以免銀行因難以預期的風險而對相關融資卻步不前。

 除了銀行融資的風險問題要設法克服,另一個政府在發展離岸風電時也須思考的問題,在於海上施工的技術,目前相對於日本等國,台灣尚缺乏足夠的海底施工能力,例如建造離岸風力發電機所需要的500噸級起重船及海上平台,還有大型的打樁船,一整套的技術設備,都需要政府以更多的誘因,協助台灣的企業購買所需要的設備,來強化海上施工的能力,才能讓台灣在發展離岸風電、引進外來技術團隊的同時,也能漸次養成本土發展離岸風電的專業團隊,進而在日後帶動關聯產業的興起,形成更完整的本土離岸風電產業鏈,如此,才不致讓台灣在發展離岸風電的過程,僅能讓外國公司作「技術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