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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兩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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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活力一向是臺灣經濟的驕傲,尤其是它和大型企業所串聯的供應鏈體系,除了創造穩定的就業機會外,更是臺灣產業群聚、彈性的來源,以及整體競爭力勝出的關鍵。近年來,中小企業家數不斷攀升,可是從數據觀察,它的競爭力卻呈下降趨勢。雖然中小企業家數在去年(2016)暴增至138萬家,但其人均生產力二十多年來始終無法突破200萬元。在出口直接貢獻度上,2000年時仍有20%,2015年卻只剩下15%左右。另一方面,就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的對照而言,近十年來,中小企業家數是大企業的40倍以上,但其銷售額不及大企業的一半,研發支出只達大企業的1/6,平均薪資為大企業的80%,出口貢獻度亦只有大型企業的1/5。

 尤其在邁入數位經濟時代,巨量資料、物聯網、人工智慧(AI)等領域的發展上,資本設備、人才亟須大量投資,而中小企業在創新的投資、人才的爭取,以及對政府政策的影響上,均遠遠不如大型企業,故競爭力呈現下滑的態勢。

 最近,中小企業總會林慧瑛理事長出面呼籲,希望政府每年撥出20億元發展基金協助中小企業,再次凸顯出中小企業家數暴增,但其貢獻及資源占比均不如大型企業,致呈現一個國家兩個社會的窘境。影響所及,它首先會因供應鏈的牽動,拖累大型企業,也會因為它競爭力的不足而無法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當然也使其在為員工調薪上無能為力,導致臺灣今天薪資水準停滯的重要原因之一。鑑此,政府有必要審時度勢,挹注更多資源、人力在中小企業上,以協助其強化競爭力,進而提升臺灣整體產業的競爭優勢,並為年輕人創造薪水調升的空間。

 而為中小企業爭取資源莫過於將政策工具、資源挹注等入法,使其具有相關法源的保障。過去政府協助中小企業發展最主要的法律莫過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條例制定於民國80年,雖然條文提供了中小企業法制的基礎,以及品牌、行銷、經營管理上的輔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研發租稅優惠等。但條例中宣示性條文多,實質的獎勵仍少,其間迭經修法,但僅止於微調,對中小企業競爭力的強化、資源的投入,以及邁向數位經濟時代能量的整備上,猶如杯水車薪。因此,大幅調整「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供更多的資源、嶄新工具,以及數位經濟時代亟須的法規鬆綁等實質獎勵,才能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活力、更大的競爭力,使年輕人有更多就業機會,更多優質就業的選擇。

 在修法上,數位經濟時代的關鍵在於創新、創業、嶄新工具、法規鬆綁帶來的活力。以創新為例,如能提供更多獎勵、優惠,加速中小企業蓄積創新能量,提高人才培訓,才足以提升其競爭力;在創業上,臺灣在物聯網、人工智慧等領域上,硬體已有一定根基,如能搭建平臺,並透過強化創新、創業、APP應用,以及相關的優惠配套,有助於青年創業,並帶動臺灣物聯網的軟硬整合及其競爭力。同時,數位經濟時代的法規鬆綁,先行先試是搶得先機的關鍵,因此,透過法規鬆綁,設立創新實驗專區,使創新、商業模式、創業得已萌芽、茁壯。

 再者,不少主要國家均針對中小企業的採購提供一定比例的保障,透過創新採購,使若干節能、環保、創新的活動,有中小企業優先採購的政策,透過穩定市場,賦予中小企業更大的創新動能。此外,中小企業最弱的環節在於品牌、海外的出口、拓銷通路。因此,籌設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提供海外電商平臺的支援,物流倉儲的協助,乃至海外展示專區的規劃,使中小企業的產品在海外落地可以降低障礙,將有助於新南向政策的落實推動。此外,中小企業的第一代創辦人面臨退休的困境,協助其二代接班、有效傳承,攸關臺灣中小企業下一波的競爭力,亦值得政府正視。

 綜上所述,中小企業是臺灣競爭力的關鍵,但在家數擴大後,其資源的占比、數據的展現均不如大型企業,也進而弱化其競爭力,影響所及,臺灣的產業競爭力、優質就業機會也受到衝擊,影響整體經濟的表現。因此,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視資源的投入、政策工具的強化及法規的鬆綁,並將之體現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大幅翻修,賦予中小企業更多資源、鬆綁使其更具活力、彈性,強化其創新、創業能量,方足以永續臺灣產業競爭力,並為年輕人創造更多優質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