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立法院正如荼如火地協商台版金融監理沙盒法案,並以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台版監理沙盒-「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為準,加上余宛如版、曾銘宗版、以及時力黨團版,進行審查。事實上,我國在今年年初雖已推出上述沙盒專法,惟仍未修成正果,較諸許多已進行沙盒之各國,台灣的沙盒何時才能出爐,以支援我國嗷嗷待哺的金融科技之發展?
根據德勤(Deloitte)統計,共八個國家(英、澳、港、星、馬、阿布達比、荷、加)已正式實施金融科技監理沙盒;另外,八國(美、瑞士 、挪威、 泰國、杜拜、俄羅斯、印尼、我國)計劃實施之。而據筆者之了解,金融監理沙盒之開山始祖英國已經進行到第三批沙盒之試驗,而並非金融及科技強國之泰國及印尼,目前亦已開始實施沙盒。
目前立委針對實驗時程、會議成員組成等各有不同主張,前者之政院版本為:六個月實驗期間,可再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六個月;若申請人擬依法規申請金融業務,可最多再予六個月之資格調整期。在已實施沙盒之各國中,阿布達比之實驗期最長(達兩年),英國最短(3~6個月),但要注意的是,好多國家(星港荷加)皆是依個案,並未硬性規定時間長短。
究竟哪些FinTech類別為沙盒試驗之對象呢?澳洲已將區塊鏈納入監理沙盒;阿布達比第一批通過申請的公司中,CapitaWorld與Rubique兩家企業主要是提供借貸服務,Finalytix為財富管理機器人顧問服務;泰國則已批准了四家公司,其中三家係使用區塊鏈技術在信用保證書上和跨境轉讓,另一家公司則是與生物辨識有關;馬來西亞目前亦有四家公司申請進入沙盒測試:荷蘭的GoBear與馬國的GetCover將從事財務顧問和保險總匯平台,英國的WorldRemit與馬國的MoneyMatch則提供匯款服務。
至於我國呢?沙盒雖尚未成立,但根據筆者於今年八月初針對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會員所試作之小樣本(23份有效回卷),約有一成八有意願、近六成有可能進沙盒;大部分仍猶豫是否進入之原因在於:尚未完全了解我國創新實驗內容,或擔心時間拖太久會拖慢商業化機會等,且可能直接去國外發展。而在科技新創業者占七成之回卷者當中,認為未來想要申請金融監理沙盒試驗之業者,將以以下三大領域為最多:新興融資與募資、AI人工智慧、及區塊鏈。另外,91%回卷者同意「『創新實驗』標的除創新金融『商品』或『服務』外,應列入『營運模式』」;針對「實驗期間最長為一年」,不同意者較多(約六成)。
筆者將於近期,針對就國內三大FinTech組織會員所作之電子問卷結果,再作分析發表。
亞太區首家結合AI、Blockchain和金融投資市場平台FinEx Asia之執行長曾多次表示,最想以台灣為業務據點之兩大因素為:台灣有最好的科技人才、最好的資安能力,惟過往多受制於主管機關態度不明、業者難以定位業務,一旦金融創新法規可以確認,會以台灣為區域中心。
對於台灣相關法規不明確、不友善之類似評論,確實不少。不過,在國內主管單位及不分黨派立委支持下,很多人都拭目以待,看以擁有金融科技兩大特色-中小企業及資訊科技-聞名全球之台灣,如何跟上國際間這波金融監理沙盒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