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最近呼籲「公務員依法,更要想辦法」,他意指,透過創新才能夠創造價值,公務員須懂得創新。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也曾呼籲,「政府要鬆綁對企業的限制」。但是公部門也常有他們的苦衷,雙方在某些角度來看,都對,但問題似乎始終未妥善解決。
公務員要創新,不是想創新就人人都能創新的,首先腦袋中的「知識」、「觀念」要先轉型,否則就像繼續用那幾樣食材,再好的廚師也炒不出新的菜出來。公務員要能創新、有擔當、有服務熱誠,是需要具備一些基本條件的。
第一是「廉潔」,沒有廉潔,就會只為私利,該做的沒做,不該做的卻做了。第二是「廣泛的專業」:具備精準的辨識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第三是「靈活度」:即會隨著經貿等環境的變遷作調整,政策、作法不致僵化。第四是「國際觀」:能掌握國際趨勢,精準的做國際接軌。各國政府施政如發生問題,都可能跟缺乏這四個條件中的一個、二個或多個條件有關,缺越多,問題越大。
台灣因政治因素無法參加大部分的國際組織,特別需要提高公務員的專業英文程度,以吸收國際新知及掌握國際趨勢,俾能融合國情,「悟」出創新的作法。民國73年,孫運璿擔任行政院長不久,就曾指示人事行政局在幾所國立大學,為公務員開設英語密集班,造就了許多人才,有好幾位現仍在檯面上擔任要職。政府應繼續寬列預算讓公務員出國吸收新知,以利創新。
「企業誠信」是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的基石。企業誠信不足,會制約了「經商便利度」,進而影響到招商引資。政府對產業有「興利」與「除弊」的雙重責任,用白話來說,就是「放得開」也要能「管得住」。「經商便利度」的兩大指標就是經商的「自由度」沒「便捷度」,假如企業誠信水準不高,就會制約了政府放開的幅度,公務員因為職責所在,雖須放開管制,但也要同時能要管住,假如管不住,就可能無法放得太開了。
近年來不少企業發生重大弊案,包括環保、食安、營建、造船及金融等,幾乎涵蓋了各大行業,且一旦發生常是大案子,其結果危害了經濟秩序、經濟發展及全民利益。要維護工商業的公平正義、 健康發展,光靠政府廉政,而無企業誠信配合是不夠的。司法的懲處雖有嚇阻作用,但在企業體質的改善及防微杜漸方面,政府須有其他管理方法。
總之,公私部門應相互靠攏、建立互信,政府關切企業的利益,企業也要了解、配合政府的職責,公務員研究創新,提高經商便利度,企業也要提高企業誠信,使政府能放心、信得過,這樣才能加大提高經商的「自由度」與「便捷度」,使大家都能永續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