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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調整爭議的癥結與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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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經濟景氣逐漸復甦,台灣經濟成長也呈現了預期樂觀。最近,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按例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在勞資雙方陷入僵局中勉強通過,自明年元月1日起調整基本工資。其中,月薪調整幅度為5%、時薪調整幅度則是達7.14%,雖協助許多青年族群擺脫22K低薪夢魘,但並未解決長期以來所存在的勞資爭議。

 無庸置疑,調整勞工基本工資除順應國際公約與世界潮流外,其目的旨在,藉由法定程序保障弱勢邊際勞工權益及基本生活需求,避免遭到惡意剝削,進而促進勞資關係和諧。此一前提之下,為何歷次基本工資調整均讓勞資雙方陷入皆不滿意糾葛?

 探究近年以來基本工資調整爭議,除了基本工資迄今缺乏一套較客觀合理的公式作為調整依據之外,基本工資標的定義模糊導致勞資雙方意見南轅北轍,加上基本工資適用對象是否應該排除外勞涉及人權問題,其實是歷次基本工資調整爭議持續不斷之核心癥結所在。

 先從基本工資調整公式爭議來說,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基本工資是否調整因素,包括:國家經濟成長率(GDP)、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國民所得水準、就業狀況等項目。不過,依據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近年勞工受僱報酬佔GDP的比重,並未因經濟持續成長而不斷提高,其佔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51.9%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43.8%;相對企業盈餘佔GDP之比重,則是從29.8%提高到34.6%。因此,在歷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中,勞方認為,因經濟持續成長帶來企業盈餘,而需要調整基本工資反映共享經濟成長的果實;資方則是認為,因競爭力不斷提高創造企業盈餘,而必須保留部分資金投入競爭力之改善,淪為勞資雙方為其調整幅度的多寡各說各話糾葛。

 再就基本工資定義爭議而言,民國45年透過行政命令方式所訂定之基本工資,雖基本工資調整迄今歷經20餘次審議委員會議,但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其定義為何卻又頗為模糊?儘管,歷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在建議調整的同時提出許多考量因素;然而,並未針對現行基本工資定義保障對象,究竟是勞工個人生活,抑或是包括其全部眷屬生活加以釐清,使得歷次基本工資調整無法以客觀合理的數據說服社會各界。

 此外,則是基本工資適用對象包括外勞爭議。由於目前許多先進國家並未訂定外勞基本工資,而是依據不同產業需求給予最適價格,使得國內工業部門外勞為歷次基本工資調整的實際受惠對象,此為工商團體再三提出希望將外勞工資的給付標準,與現行基本工資之調整幅度脫勾理由。

 很顯然地,在歷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中,因勞資雙方對基本工資認知的落差,而造成對調整幅度訴求之不同。尤其目前國內各行各業九成以上勞工每月平均薪酬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以其作為保障弱勢邊際勞工生活之經濟目的似乎逐漸式微。

 在此同時,個人認為未來在基本工資制度調整方式上應該參考OECD許多國家採取較為彈性制度,例如:因應消費條件差異,讓都會地區勞工取得較高之價格;配合產業結構變化,讓各種就業型態勞工適用差異之價格;評估鄰近國家水準,讓外勞回歸就業市場需求之價格;訂定調整標準公式,讓弱勢勞工獲致基本生活保障之價格;減輕雇主成本負擔,讓中高薪酬勞工適度增加各項保險自負之比例等多元思維進行調整。

 坦然言之,現行基本工資制度是否應該進行修正,在歷次審議委員會議中,其實勞資政學各方均有周延論述,或是合理主張。亦即基本工資調整所衍生的爭議,並非任憑勞資雙方陷入對立,或是藉由政治力量介入造成糾葛,而是需要透過制度修正加以解決,達到勞資雙贏目的。畢竟,基本工資制度良好與否,不僅涉及勞工基本權益,或是牽動民間消費成長,而且關係企業經營成本,甚至影響廠商投資意願,此為政府勞動主管機關在完善基本工資制度上,值得加以深思無法忽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