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金融行業只著眼於具競爭力的可觀回報,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為這一局面畫上句號,自此開創了一個以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SG)原則為優先考慮的新時代。如果沒有受到金融危機的催化,這一切都不會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實現。
2008年之前,我未曾聽過客戶提及ESG。雖然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ing, SRI)這一概念早已存在,但其涉及範圍明顯較狹窄,目標亦相對具體。縱使部分非政府組織在過去數十年一直致力推廣ESG,但資本市場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忽略這一原則的重要意義,而投資回報率則是他們唯一的衡量標準。
在金融危機發生後,權力的天秤出現傾斜。許多人將金融危機歸咎於銀行,認為機構過於貪婪,而且缺乏完善的企業治理。公眾和政府共同發聲,強烈要求整個資本市場修訂資本配置政策。他們希望能夠將更多資產投放於可以更有效地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的領域,同時以更嚴格的標準監督資本市場的整體活動。
越來越多投資人開始將這一理念付諸實踐。根據晨星研究於今年較早時公布的預測,全球已納入可持續投資理念的投資組合所管理的資產總值已增至約23萬億美元,在過去十年間成長了超過600%。
金融危機之後,全球各國紛紛推出與ESG相關的主要政策,並帶來不少改變,其中包括在英國頒布的盡職治理守則(Stewardship Code)、來自經濟學家John Kay的評論、永續發展目標的確立,還有加入非財務訊息的企業綜合報告數量持續上升,以及對盡職治理守則的制定和修改。
機構投資人肩負著信託責任,需要幫助客戶管理資產並實現增長。簡單來說,作為主動式基金管理公司,我們必須專注實現絕對回報,因此我們不得不自問,ESG可以創造超額回報嗎?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雖然要界定和量化ESG及與絕對回報掛鉤的公司股價表現這兩者的關係仍存有難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長遠來看,按照ESG原則行事的企業將較其他尚未遵循有關原則的公司更能達致卓越表現。如果一家公司只關注盈利和收入,但對污染或勞工等問題毫不在意,這家公司早晚需要為「延遲成本」付出代價,最終無法永續發展。
全球金融危機令資本市場蒙上陰霾,但ESG的興起則令投資人看到一線希望。資本市場目前已達成共識:信託責任可以與ESG原則共存,實現互利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