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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APG時代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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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11月來台實地進行第3輪相互評鑑結束,我國的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即將邁入另一階段。本文觀察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近期公布的工作計畫與報告,針對未來可能之趨勢與挑戰彙整以下三大構面,所涉機構均宜全面性思考未來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的策略。

 反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以及打擊資恐

 2018年2月,FATF發布了反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的相關指引,針對國家推動目標金融制裁以及防杜規避制裁給予最新的建議。同時間也更新其打擊資恐的業務計劃,宣誓持續執行之。總括來說,FATF正在進行全球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的調整,並正在考量於相互評鑑中納入有缺失國家的問責性,以追蹤並提升國際合作的進展。

 我國APG的第3輪相互評鑑,初評缺失即包含我國反武擴法令的不足。若然於最終評鑑報告中亦仍有此缺失,未來針對反武擴之要求勢必亦將成為金融機構的挑戰之一。金融機構未來還需考量管控之相關議題,可能包含資訊的共享機制與物流軌跡的追蹤。

 金融科技(FinTech)與監管科技(RegTech)

 FATF已經開始強調科技對於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之重要性,特別在本屆美國輪值主席的要求下,數位身分(Digital ID)的應用被納入優先討論項目。這當中的議題包含其在盡職調查流程中以及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ies)與加密資產(Crypto Assets)的發展的應用。

 FATF同時也認同Digital ID具有降低成本以及提升金融業潛力的特性,並認為其在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管理上可為更好風險管理措施。故FATF目前已將Digital ID及其驗證技術列為2019年優先工作目標,以期FATF標準未來可與Digital ID應用接軌。

 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ies)與加密資產(Crypto Assets)

 近年由於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許多相關運用(如加密貨幣)儼然成為市場上另一個新興風險議題。各國目前對於此類應用新科技新所形成之新興產品抑或服務領域的監管模式雖仍有分歧,但FATF仍在其今年7月份發布之報告中,向G20會員國的財政部長與央行行長,確認Virtual Currencies/ Crypto Assets在洗錢與資恐領域上已發生的犯罪案例,並倡議對其所涉及的相關活動進行管制,進一步也就洗錢及資恐防制發布共通性行動方案。除此之外,FATF亦正積極監控與Virtual Currencies/ Crypto Assets關聯的支付產品和服務,包括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預付卡,比特幣ATM等,這些可能的產品或服務案例正由FATF盤點中。這些工作均列為FATF本期美國輪值主席的目標之一,期待在2019年6月前有初步結果。

 我國立法院在今年度第9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決議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納入適用洗錢防制法之主體之一,惟前開所稱之「事業」定義、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目前尚待主管機關擬定之。由此觀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監管已成必然趨勢,金融機構或相關事業均應開始留意並即早擬定因應方案。

 在面臨新的監管要求以及可能的新科技的應用,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未來可能面臨之挑戰將不再僅侷限於當前制度的優化,相關趨勢將促使機構重新思考與新興領域以及新科技的法令遵循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