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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別讓台灣成為避稅天堂

 今年6月本報社論針對國際推動「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提醒各界注意,因為這個衝擊將是全面性的。然而,當時國內各界對CRS之反應幾乎是一片死寂,直到最近發現似乎因為實施CRS的時間差,以及台灣被國際孤立的事實,台灣可能會意外地成為避稅天堂,法務部顧慮明年亞太反洗錢組織的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有負面影響,各界才開始積極關切這個問題。

 許多人都以為是因為美國2014年肥咖條款生效,到了去年10月已經讓10萬名海外納稅人歸戶,並且追討超過100億美元的欠稅,為了不讓美國專美於前,各國才開始推動制定CRS,以便聯合追查富人藏在境外的小金庫。

 事實上CRS是由前身「金融帳戶稅務資訊主動交換準則」(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蛻變而來,而且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頒定的「自動資訊交換」(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EoI)中的稅務資訊交換規定。至於AEoI的法源則來自「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協議」(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MCAA)。

 簽署MCAA的好處,在稅務方面可同時與數國簽署多種稅務合作之多邊協議,模式標準統一、涵蓋所有稅收;另外一個好處則是各簽署國家或地區藉由互助協議進行安全保密的相關資訊交換,可一併打擊諸如洗錢、資恐等嚴重的金融犯罪行為。

 OECD早於西元2000年就成立了「全球稅務透明與資訊交換論壇」(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for Tax Purposes, Global Forum),Global Forum於2009年應G20要求進行改組,目前Global Forum已有130個會員國/地區,是全世界最大的稅務與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組織。

 有趣的是,雖然OECD很早就針對稅務資訊交換做了這麼多的安排,但真正的落實卻是受到美國於2010年頒佈「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俗稱「美國肥咖法案」)的激勵。

 美國政府於2010年公布FATCA法案時,國際間反彈聲浪極大,各國政府認為此法案窒礙難行,然而FATCA法案實施時間雖經歷了數次延期,但終於在2014年正式上路。FATCA透過非美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FFI)提供該機構之美國人帳戶資訊,使美國國稅局(IRS)能掌握美國納稅人之海外資產及收入情形,進而達到促使美國人誠實申報納稅及讓美國政府追討欠稅的雙重目的。

 OECD於2015年8月公布CRS執行手冊、稅務資訊交換協定(Model Protocal to the 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s,TIEAs)等,提供並協助各國政府和金融機構導入CRS,對於已簽署之既有TIEAs提供新增範圍的相關指導。CRS類似美國肥咖法案(FATCA)的「模式一:跨政府協議(IGA)」,CRS也因此被稱為Global FATCA。

 截至2016年7月為止,已有101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將導入CRS,實施稅務資訊自動交換。其中54個國家和地區已經決定將從2017年開始稅務資訊交換,剩下的47個國家和地區將從2018年開始稅務資訊交換。

 中國大陸承諾成為第二批實施CRS的國家(地區),於2017年1月1日實施新的帳戶開戶程序,並於2018年進行第一次稅務資訊交換。傳聞台商因而紛紛帶錢出走,據說有一位林姓東莞台商因一下子資金無處安排,竟然一口氣買下7戶豪宅,一次豪擲13億元。

 另一個有趣的情況是,美國沒有意願導入號稱Global FATCA的CRS來進行稅務資訊交換。因為美國根據其本身的FATCA已經有自己的政府間金融稅務資訊申報機制(而且,美國政府原則上是資訊的接受者),因此美國目前沒打算,也沒有必要導入CRS。

 全球目前大約還有94個國家或地區還沒有承諾導入CRS,大部分是經濟規模很小或偏遠的非洲國家,少有企業或個人在這些國家進行避稅行動。至於一小部分國家或地區,例如伊朗、伊拉克、北韓、台灣等,則因國際政治因素,未能簽署MCAA,也因而不能導入CRS。

 台灣版的「肥咖條款」(正式名稱:「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於16日由財政部正式拍板,預計在2019年實施CRS,並於2020年與其他國家做第一次的稅務資訊交換。由於台灣沒有加入MCAA,為避免陷入國際孤立,被當作避稅天堂,目前台灣已經與租稅雙邊協定夥伴國「承諾」施行CRS,也已經徵詢相關國家是否願意循雙邊協定在法律基礎下與台灣洽簽主管機關協定,據聞已有一部分雙邊協定夥伴國表達肯定意願,雙方正在洽談中。

 未來全球CRS落實後,若因台灣金融機構客戶之金融、稅務資訊不會在國際間自動交換,而且現行銀行法規要求金融業對客戶有保密義務,因而使台灣有類似避稅天堂的特殊環境。某些國際資金可能將因此而大舉入台,對於股、匯、房市雖說是正面因素。

 然而,更值得關切的是,由於未能全面與全球導入CRS各國進行金融、稅務資訊自動交換,是否在洗錢防制和反資恐方面增加一個負面形象因素呢?除了與雙邊協定國家合作,還有沒有其他突破之道,避免台灣成為避稅天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