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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林憲祥/高雄報導

義大開發案爭議

義联 邀高市府公開辯論

 針對義大開發案爭議,義联集團昨(12)日發表聲明表示,高雄市政府一再以新聞稿混淆視聽,為正視聽,「義大世界」開發案業主鄭重提議與高市府工務局及法制局等相關單位,由雙方委任辦理該案相關訴訟案件的律師為代表,進行公開辯論,接受社會公評。

 義联集團指出,高市府工務局身為建築主管機關,竟不遵循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意旨,違法指稱「義大世界」開發案取得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產權登記的合法建築為違章建築,意圖明顯散布不實言論,已涉刑法第310條毀謗刑責,並威嚇要依法執行拆除,無視執行拆除人員可能觸犯刑法第353條毀損建築物罪責。

 義联說,「義大世界」開發案自民國75年起取得開發許可後,經歷任縣長余陳月瑛、余政憲及楊秋興等依法審核核准,並依法層報省政府及內政部核准報備在案,竟於99年高雄縣市合併前,一夕間合法變非法。高雄市政府依據何條法令可廢止已經依法核准的開發計畫?如果沒有依法行政,說廢就廢,此一做法豈不就是無法無天,和專制獨裁有何兩樣?

 針對高雄市政府處理「義大世界」開發案,監察院曾於100年6月9日及103年4月3日兩次糾正,認定「處理方式及適用法規確有歧異,違反行政程序法平等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損害人民權益,顯有違失」。

 義联表示,高雄市政府所稱9件確認判決中,市府勝訴7件,認定「義大世界」開發案有大量超額容積情事,高雄市政府及業主雙方均應尊重判決內容,並依現有建築法規遵循辦理解決。但對於2件業主勝訴判決,高雄市政府亦應尊重判決內容確實依法行政,不應置之不理、推諉拒絕。

 又容積管制規定與建物安全及公共安全無涉,事實上,高雄市區就有很多建案是依政府獎勵容積及容積移轉規定來大量增加建物容積,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核發建造執照及核發使用執照,也未曾聽聞有建物安全及公共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