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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邱琮皓/台北報導

貨運、遊覽車司機 暫不准連上12天班

勞動部日前預告將38項行業、50種型態可視適用情形納入「7休1」挪移例假日鬆綁範圍,但勞動部法規會昨(13)日審查大逆轉,包括配合年節疏運的遊覽車客運或汽車貨運業、遇到無法預期急單的15項製造業等,總計23項行業、28種型態遭到「保留」,無法在3月1日隨同一例一休新制上路。

昨順利通過審查有15項行業、21種型態,可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合法連續上班12天,包括配合年節食品製造業、工作地點特殊且交通耗時的水電燃氣業及石油煉製業、勞工在國外執行業務的製造業、水電燃氣業、藥品、醫療用品及化妝品零售業及旅行業等。

7休1挪移例假日鬆綁行業範圍,勞動部分為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等4大例外形態,總共有50種例外形態,扣除重複行業,總計有38項行業,在9日預告結束,勞動部昨召開法規委員會討論修改內容。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遭到保留行業因在預告期間有蒐集到反對意見,勞動部評估後,主動提出保留,後續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勞雇雙方加強討論,若有明確需求,再向勞動部提出審查,爭取敗部復活。

舉例來說,原本預計放寬客運、貨運業在配合年節、紀念日疏運時,可適用例外彈性,但有勞團及學者認為有過勞疑慮,將嚴重影響駕駛及旅客安全,因而反對;另「加氣站業」等若歸在加油站業,已適用現行4周彈性工時,勞動部將再請主計總處釐清定義再討論。(相關新聞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