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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本報記者許昌平、戴慧瑀、陳曼儂/台北─上海連線報導

嚇阻技術外流 恐淪綠色恐怖

加強營業祕密法執法 反困住台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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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科學家赴北京大學工作。(中新社資料照片)
政府要遏止技術外流。圖為台灣檸檬引進大陸。 (新華社資料照片)
政院提出營業祕密法,台商憂心成綠色恐怖。圖為跨國招聘會。(本報系資料照片)

我方行政院16日公布大陸對台措施的八大因應對策。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為嚇阻技術及人才挖角,竟端出研擬修正《營業祕密法》,除提高罰則外,還要增訂「祕密保持令」,避免產業機密外洩大陸。對此,有台商質疑未來是否會造成「綠色恐怖」,文化大學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說,「小心防堵對岸不成,反而困住台灣內部的人才知識移動。」

經濟部智慧局副局長張玉英指出,過去幾年,屢傳台灣高科技人才遭大陸挖角後,企業營業祕密遭外洩。許多廠商反映,法院偵查過程中,可能會造成營業祕密2度外洩。這次《營業祕密法》修法,將增訂「祕密保持令」制度,確保案件關係人不得洩漏偵辦過程得知的技術機密內容,甚至挪用他途。另將增訂「違法祕密保持令罪」,草案力爭年內完成,並送進行政院、立法院。

上海台協蔡世明律師指出,保護企業營業祕密當然有必要,但是放到此時點來談,就令人感到奇怪,好像台灣人才到大陸就業、領人民幣,就是會出賣營業祕密。他深恐新黨王炳忠事件重演,只是過去用出賣國家機密理由,未來可能以出賣企業營業祕密為藉口。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政府有點「自視太高」,因為台商在大陸用的技術大多從日本、歐美等地購買或合作,台灣主要優勢來自於本身的經營能力、效率,以及對市場的敏銳度等,政府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因此影響到企業國際化的自然流動、布局,而是專注於尋求對策吸引外國人才來台灣,和改善自身的投資環境。

杜紫宸強調,《營業祕密法》的嚴厲與否是把雙面刃,要小心防堵對岸不成,反而困住台灣內部的人才知識移動。他說,《營業祕密法》過去修法時就有很大的爭議,在公司學習、融合為自己的本事經驗,換公司就不能用了嗎?目前這個法規仍是「紙老虎」,沒辦法變成「真老虎」的原因,在於解釋太嚴格的話,台灣人在台灣換工作時也受阻,反而對自己的人才、知識流動會有大阻礙。

台灣現行法律針對陸港澳的洩密行為,已在2013年加重處罰力度,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5000萬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