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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本報系記者陳柏廷/北京報導

纏訟9年 台船爭贏CSBC商標

扁政府時期推去中 陸律師:正名運動掀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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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鍾延紅。(本報系記者陳柏廷攝)
大陸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鍾延紅。(本報系記者陳柏廷攝)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台船,舊稱中船)與前股東許某的中國造船公司,為在大陸爭奪英文商標「CSBC」(CHINA SHIPBUILDING CORPORATON)註冊權,纏訟長達9年,直到今年2月底終審,最終台船贏得訴訟。台船大陸代理律師鍾延紅坦言,這場無妄之災,恐與幾年前台灣政府推動的「正名運動」難脫關係。

陳水扁政府執政期間,為推動「去中國化」,採取一系列「正名運動」,當時中油、中船等都成為首波正名的國營企業之一。「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更名為「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當前通稱的「台船」。

只是台船更名後,不只在台灣掀起一波「CSBC」商標註冊權的訴訟,相關「CSBC」商標權之爭更從2009年起延燒至大陸,訴訟時程從馬英九政府跨到蔡英文政府時期,耗時整整9年。

「這絕對是一場無妄之災」,鍾延紅指出,以相關商標訴訟案件來看,訴訟9年時間雖然不能算長,但也絕不能說短,「想想看,這其中得花費多少人力、物力成本」。

鍾延紅稱,訴訟期間,台船也曾遭大陸法院認定,所提供證據要件不足而面臨「敗訴」,但最終在行政訴訟二審階段,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台船沿用「CSBC」商標已久,在船舶製造業早有知名度,中國造船公司有侵害權利之嫌,因此判定台船勝訴。

鍾延紅直言,雖然台船最終贏得勝利,但是這場訴訟風波的起源,源頭恐怕還得關連到2007年的更改企業中文名稱,「才讓對方有機可乘」;因為對方訴訟理由之一是,既然已經更動中文名稱,就是表明台船要和過去做出區別,理所當然跟CSBC也就不再有直接關聯。

不過,按大陸現行規定,台船還是必須按照程序,再次向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CSBC」商標註冊,才算正式在大陸取得商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