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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蔡惠芳/台北報導

資訊更透明...但財產曝光成隱憂

 實價登錄2.0版即將展開修法,房地產業者表示,實價登錄實施迄今5年多,受限於資訊揭露去識別化,只有50%透明度,且建商自建自售不必簽約後立即揭露實價、預售屋整批完工後才一次揭露,種種被詬病之處,被業者評分只有50分;預期此次修法,朝向全都露之後,可望提升到80分。

天時地利不動產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實價登錄制度實施以來,產生諸多令人詬病之處,例如:資訊揭露去識別化、價格揭露只有50%透明度,且建商自建自售不必在正式簽約後立即揭露實價,預售屋整批完工後才一次揭露,造成實價的時間差;房東自行租房的租金行情未強制納入登錄揭露,以逃漏稅;有些特殊交易造成實價非常離譜,例如二等親屬以超低價格進行交易,新北市板橋就曾出現每坪60萬元的區域,竟出現每坪10多萬元的超低行情;地方縣市政府地政局針對特殊天價的成交案例刻意拖延,不對外登錄和揭露,例如「帝寶」最貴戶每坪198.2萬元,就拖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正式登錄。

張欣民直指,其實實價登錄制度有許多缺失,成效只有50分;預期此次2.0版的修法,朝向全都露之後,可望提升到80分。不過,要注意的是,如何保障拿掉去識別化之後的個人財產隱私問題。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建商指出,如果改為逐戶登錄,那麼民眾的財產也會隨之曝光,這樣會有負面影響;而且民眾擔心,接下來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政府就會實施實價課稅。如果真的要完全揭露,那麼中樂透的人,將來是不是也要全部揭露個資?

 建商也表示,實價登錄2.0還要納入預售屋在簽約完成30日逐戶揭露,未來恐怕會有爭議。因為,尚未完工並取得使照的預售屋是屬於物權、不是產權,民眾有進場和退場的權利,所以政府不能認定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之後沒有登錄揭露,就叫炒作或操作;實際上應該要等到完工並取得使照後,再正式揭露,才較為合理。

登錄錯誤 應給更正機會

至於2.0版把罰則加重,業者則憂心,修正條文並沒有給予更正機會,萬一買賣家歐巴桑不小心登錄錯誤,那豈不很冤枉?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香港曾發生豪宅假買賣案件的價格揭露,若台灣要推動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建議政府應針對買賣案件的真實性,建立查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