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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譚淑珍/台北報導

環評修正案 工商團體批:讓投資倒退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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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理事長王文淵 圖/本報資料照片

 環保署研擬的《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工商團體直言批評是「為德不卒、徒增企業煩憂、更讓產業投資卻步,卻無助環境保護」!

 環保署已完成《環評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廣納各方意見中,其修法方向主要為強化環評審查的效率、強化權責,提高環評審查的公信力,建構明確的環評制度,更重要的是預防及減輕政府政策或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

 然而,包括工總、工商協進會、中小企業總會、石化、鋼鐵等相關工商團體詳閱草案後發現,此修法不但無助環保,反而更加嚴重箝制企業投資,也對經濟發展形成不合理的壁壘,進而聯名函送建言說帖給環保署長李應元的同時,工總理事長王文淵也將在6月中與李應元就環保議題進行面對面的溝通。

 首先是「為德不卒」,工商團體指出,環評審查曠日廢時,最為外界所詬病,然而,翻遍所有草案內容,都沒有相關增修內容;同時,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檢核的時程限制、以及檢核意見的效力為何?草案中也遍尋不著。工商團體因此建議,應明定之,否則對提升環評效率,沒有幫助。

 在「徒增企業煩憂」方面,工商團體指出,草案不但允許「任意第三人」對環評審查結論或變更許可,可以提起行政救濟,也明定經訴願決定或判決撤銷確定者,企業的許可變更許可即失其效力;同時,草案也賦予環保署在審查時發現「對環境有重大不利影響」時,得變更或廢止原審查結論的依據。

 然而,何謂「對環境有重大不利影響」?工商團體指出,草案欠缺明確標準,尤其任意第三人都能「任意」提出行政救濟,不但會使原審查結論動輒遭到變更或廢止,也是不當增加企業的不確定性風險,徒增企業煩憂,也讓企業投資卻步。

 讓產業投資卻步的,還有草案中增訂「監督小組」,並賦予小組決議事項可以凌駕於審議會認定的權限與依據,工商團體憂心,未來將衝突不斷,提高企業的投資不確定性,因此建議上述草案內容通通刪除。

 最後,是權責相符。工商團體直指,現行專家、學者佔審議會議委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二,是遭到權責不符批評的主因,因此建議,專家、學者的總人數不要超過二分之一,一方面可確保決策的多元及專業性,同時也使權責相符。

(相關新聞見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