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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張語羚/台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 5大優先法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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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經濟「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0)日與民進黨團立委舉行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拍板《營業秘密法》等國家安全5法列為「最優先」法案。其中為保障高科技產業營業秘密,由立委提案修正《營業祕密法》,新增賦予檢察官「偵查內容保密令」,要求偵查過程中律師或科技業者不能對外透露資料證物內容,違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今(21)日正式開議,賴揆昨與綠委協商,拍版新會期將提出116項法案列為「優先」法案,其中41項為「最優先」;包含《營業秘密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國安5法。

 近年屢傳我國高科技公司營業秘密外洩到大陸情事,而為防止偵辦過程中營業秘密遭二度外洩,政院透過立委鄭運鵬提案修正《營業秘密法》,賦予檢察官「偵查內容保密令」的權力。

官員說,因偵查過程,檢察官可能提示證物或查扣資料內容,要求科技業原告或被告雙方辨識是否為營業祕密,協助了解技術內容,因此課予律師、原告、被告等人對偵查過程接觸部分營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否則將受罰。官員說,過去在法院審理階段才有「秘密保持命令」,現透過《營業秘密法》修正案,將偵查過程納入限制洩露範圍,違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元。

 至於國安5法修法,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強調,我政府須保護台灣企業,希望境外勢力進入台灣時,必須受到相當程度管制,不希望境外力量透過訊息、媒體、投資企業或產業手段,溫水煮青蛙式的不斷滲入台灣,因此要透過修法讓行政機關有更多法律工具,面對疑似惡意、可能有政治目的來台灣的經濟、政治活動,都可以受到適度管制。

 國安5法修正,擬強化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退離職公務員赴陸管制最短3年、提高陸資未經許可來台投資罰緩上限至2500萬元、增訂台灣人民領用陸方居住證相關證件因應措施等。

 新會期除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瞻特別預算案外,另賴揆將以拚經濟為優先施政,因此《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期貨交易法修正案》、《證券交易法》、《專利法》等19案振興經濟法案列「最優先」法案。Kolas表示,優先法案116案包含振興經濟24案、智慧台灣3案、綠能矽島1案、文化台灣5案、公義社會11案、幸福家園18案、政府效能46案,含組織改造44案、兩岸關係2案、國家安全6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共93案,尚未送立法院2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