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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險員僱佣爭議 將修法釐清

金管會擬要求業者明訂承攬、僱佣制及混合制範圍,避免勞資糾紛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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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公司業務員制度

 「若是承攬制,就不能因為業務員沒有來參加教育訓練要懲處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0日表示,希望修保險法、業務員管理規則,並明訂承攬與僱佣制可管理的範圍,解決保險業務員長久以來的問題,未來不希望再產生新的勞資爭議。

 南山人壽與業務員工會的爭議紛擾多年,金管會已決定祭出「胡蘿蔔跟棒子」。顧立雄表示,已要求保險局將南山人壽這幾年的相關勞資爭議問題「條列化」,分析哪些是公司可以再加把勁解決的,哪些只要雙方再協商可以得出共識,就要求公司儘速處理。

 他說,應該只有一、二個可能是歷史造成的無解爭議,就交由訴訟或仲裁,南山人壽至少要處理到「沒有重大勞資爭議」。

 顧立雄說,所謂的胡蘿蔔就是南山人壽要申請興櫃、上市櫃或之後一些想法,若還有勞資爭議,都會列入審查的重要考量;至於棒子,即是近期南山人壽還有投資人員炒股等,金管會已完成專案金檢,後續還可能有懲處或需改進事項。

 目前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共分三大制度,一是單純按件計酬的承攬制,公司並不提供業務員底薪、勞健保或辦公處所,因此也沒有退休金;二是僱佣制,即符合勞基法定義的員工,如一些銀行轉投資的壽險公司或中華郵政壽險部、保德信人壽等,其業務員都是僱佣制,公司有管理權。

 第三種則是多數壽險公司採用的僱佣加承攬「混合制」,即有底薪、勞健保及公司提供辦公室,但非固定佣金部分,則是承攬。

 顧立雄在今年7月已邀集產險及壽險公會、各保險公司法遵,要求明訂承攬制、僱佣制及混合制,甚至委任加承攬的部分,要條列化各種制度下公司可執行的管理權限,從一開始就講清楚,哪些是公司可管理,哪些是業務員自己要去符合規定的,之後就是貫徹此種管理,不要承攬制的公司,又嚴格要求業務員參與各種訓練、會議。

 另外,金管會也將修保險法與業務員管理規則,未來如招攬不實等,公權力的行政裁罰才可以對業務員撤銷登錄,且三年內不得再從事業務員工作,各保險公司依契約對業務員進行的相關懲處應不具有這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