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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邱莉玲/台北報導

文化部推公媒法 打造國家級媒體

 媒體集團競爭慘烈,且將新增一個國家級對手?文化部昨(20)日提出公共媒體新藍圖,將推動《公共媒體法》修法,整合公視、中央廣播電臺、中央通訊社等,並計畫設立新聞、藝文、國際等頻道,以一個大公廣集團旗下多法人、多頻道的概念,成為一個橫跨電視、廣播與網路的媒體集團,未來與民間媒體集團的競合關係,成為業界矚目焦點。

 據《公共媒體法》草案修法重點,是將「公共電視法」修正為「公共媒體法」(簡稱公媒法),原本「公視基金會」更名「公共媒體基金會」,並在公媒法中訂定落日條款,修法後2年內完成公媒基金會、中央廣播電臺及中央通訊社的整合;公媒基金會也將積極辦理華視民股收購,目前公視持有華視約83%股權。該草案即日起預告30天,10月送行政院,年底送立法院審查,希望趕在明年6月完成三讀

 目前公視、中央廣播電臺、中央通訊社加總員工數約1,400人,其中公視占800人;三者收入分別是公視20億元、央社與央廣各約5億元,華視收入也有14億元;去年三者編列預算近36億元,文化部未來希望成立文化發展基金挹注,可能財源包括NCC通傳基金等。

 文化部長鄭麗君強調,面對數位匯流時代與市場競爭,台灣缺乏一個國家級的文化傳播戰略,且有內容也缺乏通路,目前國際文化內容輸出入嚴重失衡;同樣在公共媒體方面,因為預算、法制、整合皆不足,也沒有發揮公共傳播的角色,更無法在國際上掌握話語權。所以文化部希望推動《公共媒體法》,讓公媒平台大整合,繼NHK之後成為亞洲新興公共媒體。

 文化部在這2年也積極建構整體文化傳播體系,主要有2大部份,一是將成立文化內容策進院,振興市場與民間內容產業、民間傳播平台,如OTT等;二是確保公共文化傳播平台,整合既有公共媒體,獨立預算進軍國際,型塑台灣國家品牌,帶動文化內容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