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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歐嘉瑞■台灣環境公義協會能源小組召集人

天然氣發電為主流的時代來臨

隨著非核家園願景、能源轉型路徑規畫、觀塘第三接收站通過環評及深澳燃煤電廠停建等措施,天然氣發電在國內後續能源發電結構中,將有其至為關鍵的角色。在未來的7年內,台灣必然進入以天然氣發電為主流的時代。

 為達2025年燃氣發電占比50%之能源轉型目標,政府將推動「擴大天然氣使用配套計畫」,並規畫增設通霄更新、大潭及台中新建、興達及協和更新改建等天然氣電廠,採高效率機組,增加燃氣機組裝置容量;並擴大液化天然氣(LNG)卸收、輸儲能量,提升天然氣供氣能力,預計至2025年國內將有五座(永安廠、台中廠、觀塘第三、台中、協和)天然氣接收站,供應量達每年2,620萬噸,其中觀塘第三接收站卸收量約300萬噸。

 上述第三接收站係考量觀塘工業區能立即提供興建LNG儲槽用地,有助縮短施工期,並可就近且即時自2022年起供應台電大潭電廠新增複循環燃氣發電機組用氣需求,確保北部穩定供電,進而達北中南分區供氣,減少天然氣相互輸送風險之效。

 燃氣發電可快速起停、碳排放相對低,但成本相較高,目前國內天然氣設施已飽和,夏天尖峰安全存量低,以燃氣作基載發電,政府及中油、台電公司等除要克服需興建接收站及增加儲槽、工程施工費時、增建電廠與儲槽的阻力、處理碳排放、海岸生態、路權與專用碼頭、成本上漲等課題外;長期而言,在此呼籲政府應即早進行整體性、整合性評估,尋求最佳妥適因應方案,相關的議題臚列如下:

 一、推動國內天然氣熱值單一化,並對接美澳等國之標準。如此在天然氣多元來源情形下,有助於接收站間之彈性調度及天然氣管網的互通。除外,更要強化相互備援、以確保供應安全之效。

 二、天然氣採購應採長約為主、現貨為輔的策略,分散並掌握可靠氣源;配合擴增的國內儲槽及裝卸能量,有效調節天然氣用量。

 三、為穩定天然氣價格,應研提多元指標的液化天然氣價格公式,朝多元計價制規畫,以降低氣價不當浮動,並避免氣價隨油價巨幅波動。

 四、積極引進高效率燃氣複循環機組,新電廠需達全球最佳可行技術之效率(能源轉型規劃將既有平均51%之效率提升至60%);並妥適提高此等高效率機組之容量因素,增加全年可併聯電網的時間。

 五、健全包括天然氣等各項能源之儲運機制;如期完成天然氣接收站與輸儲設備擴建,提高儲槽容量及安全存量天數;建立天然氣供需預警聯繫機制。

 六、規劃天然氣存量異地備援機制,參與國際投資合作、掌握自主礦源;自購自用確保長期穩定氣源;國際氣價攀升時,亦有適時平抑發電成本的功能。

 七、相關配套措施:包括電價可負擔性的研議、天然氣擴大使用及代輸之研析、副產品冷能的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