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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 將續查OBU實質受益人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進行為期二周的實地相互評鑑已於16日順利結束,針對評鑑團初步評鑑提出的六大缺失中,認為金管會對OBU的監管不夠深化、法人及實質受益人透明度不夠強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9日指出,針對APG提的意見,金管會將召各單位尤其是銀行局來研議是否有加強的措施,定案後將向大眾與APG報告。

 此次APG初列的缺失包括:金融監理不夠深化境外金融中心OBU的查核機制;在法人及實質受益人透明度也不夠強化、洗錢犯罪裁判刑期偏輕而不具勸阻性等。以現有的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中認定 ,「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認定是持有公司股權25%以上,對此APG認為過高。

 顧立雄昨天對此也表示認同,指出股權不到25%,不見得就不是真正實質受益人,未來會朝「不單純以多少股權去認定實質受益人」,也會要求金融機構做好後續KYC。

 APG來訪前,金管會已對國銀的OBU做過一次總清查,顧立雄表示,現在是要加強開戶後續的KYC,由於境外虛擬的金融中心始終被列為洗錢高風險的區塊,APG認為銀行除了要深化OBU查核機制,還要進行「風險體檢」。因此,金管會將針對高風險的區塊要想辦法來加強,特別是最終實質受益人的查核,這部分的KYC會再進一步要求。

 至於APG認為我國在違反洗錢防制的裁罰金額過輕,顧立雄表示,在金融業部分,洗防法的規定最高罰金是1千萬元,但銀行法修正版提到立法院的部分已將金融業的最高罰鍰提高至5千萬元,因涉及特別法與普通法,會再與法務部研議,金融業可能要用金融業法而不是一體適用洗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