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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2文/程鏡明

ARTC組聯盟 因應自駕車時代

攜手18家上中下游供應商攜手組成,為台灣自駕車產業帶來大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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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ARTC籌組的自駕車產業聯盟,在成員與各界代表祝賀下正式成立。圖/業者提供

 為推動自駕車創新營運模式,帶動自駕技術產業鏈發展,讓台灣車輛產業在全球自駕車供應鏈扮演更重要角色,車輛中心(ARTC)日前攜手18家上中下游供應商正式攜手組成「自駕車產業聯盟」,結合營運服務、自駕整合、電能整合與車體製造等完整自駕車產業鏈,打造台灣SAE Level 4自駕電動小巴,以落實台灣自駕車運行上路為目標。

 ARTC董事長陳昭義說明,聯盟的作戰策略,以搭載聯盟各成員之自駕產品,整合構成符合SAE Level 4自駕功能的電動小巴,並透過完整的運輸服務模式,提供乘客更安全的自駕車搭乘體驗。團隊為車輛中心、宏碁智通、聯華聚能科技及鑫威汽車工業;供應鏈廠商則邀集了NVIDIA、上銀科技、六和機械、台灣世曦、立淵機械、光寶科技、有量科技、技嘉科技、明泰科技、致茂電子、淳安電子、創意庫設計、富田電機、輝創電子、驊陞科技等18家上中下游供應商一同參與。

 宏碁智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萬以寧表示,宏碁智通發展智慧運輸系統(ITS)相關產品多年,目前已是電子票證解決方案及ITS服務領導商,透過在電子票證累積的經驗,將業務延伸到智慧停車領域。在通訊、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越趨成熟下,自駕車未來在智慧交通領域將佔有重要一環,宏碁智通期待藉由參與自駕車產業聯盟,共同提升台灣的自駕車產業發展能量。

 聯盟成立當天,包含許毓仁立委、余宛如立委、高潞以用立委、經濟部技術處長羅達生、電電公會杜紫軍會策顧問、車輛公會處長吳智魁、台北市交通局長陳學台、台中市交通局副局長馮輝昇、首都客運協理許信和、港都客運總經理戴道根等產業界、運行場域代表高層也一同與會共襄盛舉,展現台灣自駕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龔明鑫:無人載具條例草案 加快自駕產業腳步

 國際自駕車運行模式日漸多元,不僅提升運輸效率,亦可舒緩人力不足等運輸問題。目前全球共計40案自駕車上路,其中以公共接駁佔47%最多。經濟部所提之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已於11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創全球首發跨陸海空運具先例。

 該條例以監理沙盒的精神為核心,申請業者擁有最長4年實驗期,並對安全控管有更清楚的規定,期望透過對法規的鬆綁,加快臺灣無人載具科技發展的腳步。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將以三策略推動自駕車產業發展,包含發展自主關鍵技術與系統整合、推動自駕車旗艦隊、發展創新運行服務模式。經濟部根據不同的運行服務模式,籌組自駕電動小巴、自駕商用物流車、自駕電動中巴等旗艦隊。

 為加速國內自駕車示範運行,經濟部亦規劃109年起推動自駕車實證運行計畫,以服務驗證(PoS)及商業驗證(PoB)為規劃主軸,由業者領軍,以上路運行為目標,擴大國內外自駕車產業投資。整體而言,藉由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自駕車旗艦隊、示範運行,催生自駕車生態體系,並促進國內產品外銷進入國際供應鏈,加速自駕車產業發展。

余宛如:環境穩定 法規快速 協助業者打國際盃

 余宛如立委表示,無人車產業有機會成為IOT下一個兆元產業,自駕車聯盟成立,不能再是大廠各自研發,也不能只專注硬體製造,應重視軟體創新,尤其要發展完整解決方案。國人發展自駕車產業,政府應有完整政策發展方向,從方向、目標、到法規,持續透過政策力道支持,讓產業快速發展。

 台灣具硬體製造能力,搭配政府法規快速因應,以搶灘方式,建立完整產業鏈,台灣無人車將被全球看見。

 另政府除了政策法規要快速完善外,實驗場域開放後,業者如何申請進入,以及上路之後的測試、檢驗辦法,法規都要具體制定,並建立國際認可檢驗能量,才能讓產業對政府推動自駕車經濟發展有信心;尤其企業對於投資,會深刻考慮政策的持續性,風險小才願放膽投資。

 ARTC自駕車產業聯盟將廠商找進來,並將產業做進一步分類,讓業者不會利益衝突,且可攜手合作,共同參與無人小巴、無人載具的開發,是很好的示範;未來,希望無人船、無人機也能比照成立聯盟,複製成功經驗。政府協助自駕車業者共同打國際盃,就必須要環境穩定,法規快速,環境建置好,法規和國際一致,台灣產業才不會在不公平的制度下競爭,並有能力進軍國際市場。

許毓仁:科技帶動立法 立法帶動創新

 許毓仁立委表示,自駕車產業發展,可透過科技帶動立法、立法帶動創新,好的法案通過,可驅動自駕車產業發展,「科技」、「法規」與「都市設計」是發展無人車與智慧交通的重要環節,相輔相成且缺一不可。

 因此積極推動國內自駕車立法,從2017年領銜提案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管理條例」,到今年行政院將陸海空整合為無人載具創新條例,就是為了讓立法跟上科技的腳步、成為產業敲門磚。

 2018年是台灣無人車元年,在持續奔走下無人載具實驗創新條例順利通過黨團協商並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相信透過無人載具立法,將啟動產業革命,未來翻轉台灣產業及交通新榮景。

 自駕車產業全球預估有10兆美金以上產值,台灣應思考要專注在那一塊,是要商業模式創新、整車輸出、軟體研發,還是代工。

 在自駕車的五個LEVEL,台灣最適合發展的是LEVEL 3及LEVEL 4大眾運輸,也就是點對點的集體運輸系統,這可啟動台灣產業再造,將技術都根留台灣,讓自駕車AI及大數據等有更多的應用。

 目前自駕車產業聯盟的成立,期許可將產官學整合在一起打國家隊,除可做關鍵零件外銷,軟硬體整合開發,以及IP授權等更多的商業模式,也可做到整車輸出,帶動產業整體發展、再躍進。

高潞以用:關注社會調和 作好產業轉型準備

 高潞以用立委表示,身為經濟委員,對於自駕車產業持續關注,也給予最大鼓勵。現階段國內產業非常重視無人載具發展,政府應寬列預算,支持技術研發及資源的投入,未來希望用政策引導,讓無人載具能夠儘快上路,也讓產業發展更加壯大。

 針對無人載具條例,時代力量另關注於社會調和,包括產業及勞動力的影響評估,期望透過滾動式的檢討,降低法令上路後對相關產業的衝擊,除讓舊有的勞動力做轉型,也讓新的產業鏈結可以快速跟上無人載具發展。國內自駕車初期會用在大眾運輸,政府應該先做出對社會的影響評估,再結合勞動部,進行勞動力轉型訓練。

 此外,無人載具和電動化都是綁在一起,以無人機為例,電池輕量化及續航力的發展也至為重要,同時如能應用於農機上的無人化作業,也對農業轉型會有大幫助。另法律牽涉面向問題很多,包括車碰人、車碰車的法律歸屬等,都應預先做好因應準備。其他科法學者認為無人載具包括海陸空,由於載具的不同,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亦將有所差異,現階段因即刻要跟上世界潮流,所以先整合在一起,未來期望有其他法令可以修正,或各自成立專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