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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林姿秀■上班族

門口就是我家停車位?

敦親睦鄰、為人處事要給人留台階,這是我最近深刻體悟的一件事。

 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新聞,指某位民眾將車子停在某個停車格,沒想到卻被附近鄰居貼紙條,大意是說:「我已經在此停了20年,如果你要停,請停早上,晚上6點後讓我停。」公眾停車格大家都能停,停了20年就會變「私人」的嗎?

 上述的例子,那位貼紙條的鄰居還算客氣的了。幾年前搬家,請工人將要報廢的家具放在某個空地上,並表示清潔隊幾個小時後會來清理,沒想到住在一樓的民眾衝出來,說這是我們家的停車格,請將家具搬走,我表示這是公有地,請他拿出土地權狀證明這是他家停車位。他惱怒之下打電話給里長,要里長勸我搬走,我曉之以理後,里長只回了我一句:唉呦,我不知道啦,你們自己處理。我跟那位民眾僵持一會後,跟他說:「你去問搬家工人願不願意幫忙再搬一次啊,願意的話,我沒意見。」才把局勢化解開來。

 我想說的是,一樓的住戶憑什麼認為,家前面那塊地就是他們的停車位!有時人家暫停一下,還氣急敗壞的趕人;甚至會用機車、三角錐的物品占位。或許他們會說:「都停那麼久了,大家都這樣認為,且鄰居都沒意見啊!」鄰居沒意見,是不想爭吵,以敦親睦鄰為上,並不是一樓住戶就是對的,不要把鄰居的包容,當作是贊同。

 深切的勸戒吃人夠夠的一樓住戶,別人偶爾有需要的時候,就要讓人使用,不然哪天樓上或附近鄰居一反撲,請公權力介入,全部畫紅線,那大家都不要停,還給大家一個寬敞的巷弄,還不知道吃虧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