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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部:地方政府可視需求設特別稅

活絡租賃市場,閒置店面課空店稅?

 台北市東區商家陸續退場,不少店面乏人問津。學者提議課徵空店稅以活絡租賃市場經濟,對此財政部官員11日指出,我國房屋稅條例並不包括空店稅,但地方政府依權限可按照個別財政需求以特別稅,或臨時稅方式設立稅目。

 2018年台北市四大商圈空置率以忠孝商圈從4%飆升至9.1%最為慘烈,其次為南京中山商圈空置率約持平在5%,西門町與站前商圈則分別為3%、2%左右。官員表示,我國房屋稅條例本身並無空店稅概念,一般地方政府的房屋稅計算也只有針對「空置房屋」而非「閒置店面」。

 以台北市為例,目前其空屋的房屋稅率在1.5%到3.6%之間,其中非自住用途2戶以內為每戶2.4%、3戶以上為每戶3.6%,營業、醫院與其他用途的空屋則為2%。然而,房屋稅的空置房屋規定並不包括空店稅,要設立空店稅仍要從地方稅法通則著手。

 依照我國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規定,只要是在各地方政府管轄範圍內,而且非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也並非經營跨轄區的公用事業,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可視財政需要開徵特別稅、臨時稅或附加稅。其中,特別稅及附加稅課徵年限最多為4年、臨時稅最多為2年,屆滿則依規定重新辦理。

 換言之,若台北市政府訂定空店稅規定且經台北市議會通過,最多可按照地方稅法通則的特別稅或附加稅方式核課4年空店稅,期限屆滿則是檢討成效並決定重新開徵與否。

 不過,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尚未聽說台北市政府有規劃課徵空店稅,且商圈的移動不單只是高租金成本,還包括各項因素如民眾消費習慣從實體店面到網路電商的改變,還有百貨公司商圈由東區轉往信義區的聚集經濟影響、各區交通運輸情況不同等。官員坦言,空店稅議題仍待地方政府進一步評估才可能有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