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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從日本「統計門」事件反省我國政府統計

 向以嚴謹著稱的日本政府統計,日前傳出長期運用不當的統計方法,以致薪資調查失真,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因此宣布對於56項基礎統計展開全面調查,結果發現近四成(22項)存在漏查、延遲發布、沒有公布等問題,日本首相安倍為此已道歉並下令徹查。

我們先談一下這事件的由來,如同台灣,日本每月也會發布薪資統計,這項數據是由厚生勞動省負責調查,一般而言,薪資調查係採「截略點分層隨機抽樣」,也就是依僱用規模分層,僱用規模最高的這一層屬全查層,全查層以外則採抽樣調查,厚生勞動省的問題就在於全查層沒有全查,只查了三分之一的大企業,如此一來便低估了日本的平均薪資。由於失業給付、育嬰津貼、勞災保險等給付皆是依此項統計發放,平均薪資的低估,遂使得日本政府十五年來少付了五百億日圓,估計已有逾兩千萬人受此影響。

如今日本「統計門」事件已由薪資統計擴大至所有政府統計,在安倍下令徹查後,除了基礎統計遭調查,總務省統計委員會也決定設立專門機構,針對基礎統計以外的233項統計全面檢視。

平心而論,日本政府勇於承認錯誤,並對所有政府統計進行檢視,非常令人敬佩,反觀我國行政部門,長期以來對統計漠視得很,七、八年前更一度規劃裁併各部會統計處,而一部四十年未修正的統計法,幾經修正仍未能擠入「優先法案」,遲至去年才獲立院三讀。而更令人不可置信的是,研修統計法過程中,行政院更大筆一揮刪除原草案確保統計紀律的第21條,在本報社論多次籲請朝野立委提案改正下,終於在立法過程予以補正,雖然統計紀律入法,但修法、立法過程如此曲折荒唐,顯示我國行政部門對於統計紀律仍未嚴肅看待,仍有便宜行事的心態,此一心態不改,我國政府統計隱憂重重,較之日本今日的統計風波,猶有過之,為免重蹈覆轍,我們有以下四點建言:

 第一、統計調查方法宜對外公開:近年我國政府統計雖已較昔日公開,相關查詢系統也日趨完備,但若依日本內閣此次檢視的標準,我國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政府相關抽樣方法,調查實務皆應公開,至於影響估計準度的拒訪率、換戶率也應於報告載明,以讓外界瞭解調查、估計的過程,以昭公信。

 第二、公布統計法修正後落實情況:統計法三讀後已於去年六月獲總統公布,本次修法中所明訂的統計紀律,即統計法第十六條所指各機關預告統計資料之發布除有重大情事,不得任意變更,半年多來執行情況如何,自應對外公布。依日本內閣府本次認定凡漏查、延遲發布或沒有公布皆屬政府統計缺失,我行政部門自應以此自我檢視。

 第三、成立專門機構檢視基礎統計:我國行政部門的預算編列是否恰當,有立法院預算中心加以檢視,對部會預算有監督提醒的作用。

 相對的,我國政府統計並沒有專門機構予以稽核,雖然若干統計如國民所得(GDP)也設有評審查,有學者專家建言,然每季召開一次會議,短短兩、三小時,自然不可能對專業的統計編算、抽樣調查給予深入的指正,從這次日本政府決定設專門機構來檢視政府統計看來,我國也有必要籌設此一專門機構,以提振統計的公信力。

 第四、當局應宣示對統計的重視:此次日本統計門事件,首相安倍兩度鞠躬道歉,並下達指示詳查此事,我國雖尚未出現類似風波,但長久以來政府對統計部門的漠視,也應從此一事件得到啟示,沒有詳實的政府統計,其危害一國經濟大矣,因此總統、行政院長應在適當的場合宣示對統計工作的重視,並投入更多資源以改善統計調查的環境。

日本政府統計夙來有很高的評價,不論是物價、就業,以及國民所得等統計總能因應環境改變而研編新的指標,例如:面臨貧富差距擴大,他們便研編所得層級別的物價指數、面對高齡化社會到來,他們也編製老年人物價指數,對於工作貧窮、非典型就業快速增加,他們更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調查六類非典工作,以讓資料更完整。

 我國今天有不少統計都是參考日本而有的,這一波統計門事件並不能否定他們在統計上的專業,此外,面對這一艱澀的統計問題,日本國會議員能展現專業,找出問題的關鍵,實屬難得,這一點也值得我們朝野立委多加學習。

我們認為,日本「統計門」事件給我們上了一課,府院高層、統計部門及立法院皆應正視這個問題,今天嚴謹如日本尚會發生此事,若我們不痛加檢討,預為防範,只怕比日本更大的「統計門」事件不久就會在台灣出現,屆時恐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