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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0林昱均/台北報導

海外資金回台專法 送APG評估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將靜待APG(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估。行政院洗防辦公室主任陳明堂指出,財政部、洗防辦19日向來台APG祕書處人員做口頭報告,講解專戶控管方式,APG人員將帶回做內部討論,判定有無洗錢疑慮,APG人員也高度肯定台灣十分守法。

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表示,為降低洗錢防制疑慮,財政部已擬好海外資金回台專法書面報告並已遞送APG祕書處,這次來台評鑑人員並非洗防部門主管,還要等APG內部討論,才能作出定論。但吳自心強調,專法一定會符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

 陳明堂表示,口頭報告時APG人員並無表達反對意見,一來是要以草案版本書面報告評估,另一方面是APG並不會對他國政策作評論。

不過,過去印尼在2016年中通過《稅務赦免法》,提供海外資金「就地合法」,僅課稅4~10%,若回國投資或為境內資產更享有優惠稅率2~5%,最後共收回海外資產印尼盾136.5兆(約105億美元)。當時印尼並未事先向APG先做報告,也讓APG一度考慮將印尼列為洗防疑慮國家。

有鑑於印尼前車之鑑,陳明堂認為我國本次已先向APG做口頭說明、也補充書面報告,至少有做到告知事實,後續就看APG內部討論結果。

 若APG最後確定無洗防疑虞,我國立院本會期將儘速三讀通過《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