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190326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電價凍漲之利弊得失

 經濟部日前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後聲稱:「為避免電價波動衝擊物價,且考量未來原油及煤炭等燃料成本價格,長期呈現下跌趨勢,拍板自4月起電價凍漲,維持目前每度平均2.6253元的價格。」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會後受訪時更表示,「今年10月電價也沒有調漲的壓力」。然在電力議題備受關切的當下,「電價凍漲」對國家社會、經濟民生,追根究柢,是「利」還是「弊」;是「得」多,抑或「失」多。實值得各界更多的關心與思量。

 「國營企業」與「獨占管制」是政府介入經濟活動的兩個主要途徑,既是台灣目前電力市場的特徵,也是與國外新型態電力市場最主要不同之處。

 政府國營的所有權型態,對作為公用電業的台電公司影響至深,主要反映在兩方面:其一是「政企不分」,也就是政策與企業經營混為一談,例如:公用電業被要求協助履行如對弱勢團體及離島提供優惠電價、補貼等政府理應自承的各項社會福利、要求公用電業配合如國產化、能源配比等政府政策、透過官派董事介入公用電業重大投資決策及日常營運、任意進行政治性的市場干預等。其二是「政監不分」,它的具體展現方式,即在於利用政治力,以最直接的方式,「針對零售電價內容及其相關費率加以審議」來介入。依法電價應參考電價公式及由每半年召開一次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但經濟部每每在開會前即透過媒體公開表達自身立場,明顯影響委員會決策過程,從而把政策、政治與獨立監管混為一談。

 從獨占管制的原理來看,區域專營權、供電義務、成本加計報酬率(cost plus regulation),三者本互為因果。實務上,則有其歷史發展因素,如發電成本隨規模擴大而下降、網路產業之自然獨占特性等;不過,前述導致電力產業獨占形成之原因,目前已逐漸在改變中。可預見的,隨著分散型電源、新興技術、市場障礙解除、需求端參與等之推波助瀾下,新的交易商品、商業模式、作業平台,將不斷推陳出新,日益多元化,我國既有電力市場勢將產生顯著的質變。

 在產業上,在台灣過去以出口為導向之年代,低電價或有助提升製造業競爭力,但全球經濟目前已從「要素驅動」、「效率驅動」,逐漸轉換到「創新驅動」,台灣的產業政策與產業結構,也應該進行相對應之調整。而更重要的,民眾更關切的或許是,在價格長期扭曲、產業結構調整緩慢之情況下,所導致台灣經濟動能的喪失與環境品質的日益惡化。

 此外,伴隨5G、電動車、台商回流、先進半導體製程,引發新的電力需求;非核家園、綠能先行等能源轉型政策,對未來之發電配比、供電可靠度、穩定供電造成顯著的影響;再者,因應再生能源大量併網、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地方政府及民眾對空污之容忍度,電力系統如何保有足夠之調度彈性及韌性等,皆對電力系統未來之規劃與運用,帶來嚴峻的挑戰。

 從國家、產業間(inter-industry)、由外而內(outside-in)之策略思維角度來看電價調整,或許就可跳脫政府及社會各界一直以來,從企業(台電盈餘)、利害關係人(工商業)、電力產業(國營企業、政府履行社會福利之手段之一)之框架,將電價的調整拉到更高的層次來檢視。

 跳脫思維上的限制,重新檢視電價該有的功能,就會有不同的想法與作法,一些複雜難解的問題,或許就迎刃而解了。面對新的產業、新的競爭態勢、新的商業模式,未來在電價的調整上,我們應有的嶄新思維包括:第一,欲增加供給、減少需求,價格是最有效的政策工具;第二,緩解電力基礎建設之抗爭,外部成本應予內生化;第三,產業結構調整及升級,加速淘汰耗能、高污染產業;第四,提供公用電業投資誘因,能源轉型更順利推動。

 電價不僅攸關電力價格能否回收投資及相關費用的問題,更關鍵的因素在於反映商品的稀缺,並引導市場做出適當的調整。故「電價凍漲」之利弊得失,「利」指的是:我們應該要從「興利」的觀點來看待及討論電價調整與否的問題,而不是一味地、一貫地,從「防弊」或逃避的角度,來應付及拖延事情,錯失了改革與轉型的大好契機。

 逃避只是把問題留給下個政府、下個世代,而且未來更是治絲益棼、積重難返,「得」與「失」,盡在方寸之間。文末借用杜甫〈偶題〉名句「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提醒政府及社會各界,電價凍漲與否,是存世千古,影響深遠的大事,不可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