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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期交所董事長許虞哲

交易結算制度變革 健全期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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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董事長許虞哲。圖/期交所提供

期交所秉持促進國內期貨市場發展宗旨,持續在既有基礎上努力,研發推動多元化商品及接軌國際之交易結算制度,以滿足市場所需及健全我國期貨市場。

 首先在結算制度方面,2019年3月29日起,為使我國期貨市場保證金訂定原則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強化各商品保證金計收之風險承受度,期交所保證金涵蓋風險期間由1日調整為2日,並於保證金訂定原則中,納入景氣循環因素,以提升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強化交易人對價格波動幅度之風險承受力,及避險交易人保證金帳戶達期貨商代為沖銷標準。

 為了協助市場參與者瞭解不同契約間流動性差異,以衡量潛在流動性風險,期交所從本年2月11日起於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依收盤時間不同,逐次發布期貨商品所有到期月份,以及選擇權商品所有序列未沖銷部位、5日交易均量等流動性參考指標等資訊,提供交易人參考。俾利交易人了解各商品流動性差異,提高風險意識。

 在交易制度方面,期交所為了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功能並接軌國際制度,分階段推動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繼2018年1月實施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適用於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近月及次近月契約,2018年11月擴大適用於國內指數類期貨契約後,期交所訂於本年5月上線臺指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期在穩定市場交易價格及降低市場巨幅波動,完善市場交易功能。

 另為使鉅額交易制度更符合市場實務需求,期交所亦將於5月將期貨市場主力商品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等三項商品,降低其鉅額交易單邊買賣申報數量最低口數限制,將買賣申報數量最低口數減半。預計上線後可提高鉅額交易制度使用便利性,使交易人更精確掌握交易及避險成本。

(本文作者為:期交所董事長許虞哲;相關內容請詳閱《臺灣期貨雙月刊4月號》,網址為http://www.taifex.com.tw/ch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