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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分級 上路再等等

財團法人財務透明化配套措施將在6月上路,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分級管理制卻在政院卡關、遲遲未施行。據了解,主因是民間反彈聲浪太大,因此財政部必須蒐集各界意見,另外再找上路日期。

財政部2018年提出「教育文化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標準,將財團法人做分流管理。

原先舊版草案預計可在2018年4月公告施行,並追溯至同年1月,以讓財團法人5月報稅時適用。不過,考量到時程與銜接問題,行政院要求財政部草案退回,要求更改為2019年上路、2020年5月報稅時適用。

官員指出,財政部年初已將草案送至政院,只待政院公告即可。然而,3個月過去,卻未見政策公告的影子。據了解,主因財政部公告後,不少財團法人組織對於設定比率很有意見。

按照新標準,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機關團體,與創設目的相關之公益支出不得低於80%才可免稅;年收5,000萬至1億元者,支出不得低於70%;5000萬元以下者公益支出不得低於60%。

現行財團法人免課所得稅標準為公益支出達到收入總額60%。換言之,若A慈善團體年收入10億元,只要花6億元在創設目的公益支出即可免稅。但新制之下,A必須花8億元在公益支出才能免稅,等於要被迫提高公益支出,自然引起財團法人組織的反彈。

對此,行政院官員表示,近幾個月統整各界意見後,財團法人免課所得稅適用標準規範已在簽核中。預計今年可如期實施免稅標準分級制,並追溯到1月上路、明年報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