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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先確立國家方向

短評

民進黨準備修法,嚴禁「受中共指示或委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或主權行為」,並舉歐美國家也有類似的外國代理人法,以強調其立法正當性。這是蔡英文總統所說的「中共代理人修法」。

但是歐美國家的作法是強調資訊透明化,目的是揭露代理人是為誰在遊說和宣傳,而非禁止。但蔡政府目的在禁止,完全是兩碼事,不能類比。

陸委會的辯詞是,要有「危害國家安全或主權行為」才會禁止。但是「危害國家安全」怎麼認定?

在馬路上開車蛇行或飆車或酒駕,會危及交通安全,這很明確沒有爭議。但是靠左或靠右行駛呢?這就要看交通規則怎麼規定,若規定靠右,有人靠左行駛就會危及交通安全。

同理,武裝暴動或洩露軍事及國家機密,會危及國家全安,這已有法律加以嚴禁。但是舉辦國共論壇或登陸推銷農漁產品,或推動兩岸通水、通氣、通電、通橋「新四通」,會危及國家安全嗎?怎麼認定?

如果國民黨執政,國家方向是趨統或終統,或是不統不獨,或許就不會被認定「危及國家安全」;如果民進黨執政,國家方向是趨獨或終獨,或是自認「台灣已經獨立了」,可能就被認定為「危及國家安全」。

換言之,不同政黨執政,國家方向不同,「危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就會不同,國家安全出現兩套標準,如何執法?

其實,正確作法是朝野應先建立共識,確立國家方向,再來談「國家安全」才不會治絲益棼,淪為摧毀言論自由,製造恐懼,打壓異己。就像先建立交通規則,靠左或靠右,再來談「交通安全」才不會天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