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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林昱均/台北報導

Uber開發票 最快11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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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賦稅署23日指出,蘋果系統所屬的ios用戶,如果在線上購買付費App或其加值服務皆可獲得發票。另Expedia、Uber則已在尋找台灣加值服務中心合作,三家跨境電商均可望趕在11月完成發票系統建置。

 我國自2017年要求跨境電商來台註冊稅籍,至今已有112家企業登記。財政部也公告「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函釋,要求跨境電商要在2019年底前建置或導入電子發票系統,否則2020年起將開罰。

 據財政部統計,累計二年來跨境電商營業稅收約74.5億元,所得稅收約為15.9億元。部分企業像GooglePlay商店、Sony、美商UpToDate等已導入我國發票系統。

 2019年境外電商跨境銷售電子勞務大致上與2018年相同,在B2C(商家與個人)部分仍維持每二個月報繳營業稅與每年5月申報營所稅,但所得稅部分可申請核實減除費用。

 安侯建業(KPMG)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陳慧玲指出,近二年來跨境電商營業稅收遠大於營所稅收,其關鍵在於我國對於這些境外電商的所得計算公式,並非全額計稅,而是按照總利潤之貢獻程度,如果是100%才會全額計稅,但多數電商如臉書廣告為50%。

 陳慧玲表示,財政部是依照三種方式設算跨境電商所得,首先是要求這些電商提供境內外交易流程,還有總利潤貢獻程度的證明文件、核實認定貢獻度,但此類較少。

 第二類是全部交易流程或勞務提供地與使用地均在台灣,國稅局將判定跨境電商的利潤貢獻程度為100%,全額計稅。第三類則是不屬於前兩種,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直接訂為50%,但如果國稅局查核利潤貢獻程度高於50%者,則按查得資料核定。

 據了解,我國要求境外電商建置電子發票系統,一來是符合台灣營業稅法,讓境內外電商立基點趨於一致,以免打擊我國本土電商。二來則是做為查核資訊參考,從刷卡金流去確認利潤貢獻程度,即可掌握境外電商營所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