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彼岸舉辦的金融科技論壇上,聆聽招商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丁安華的演講讓我腦洞大開,乃立馬將筆記整理後與大夥分享。丁博士指出,近年來由於中美貿易戰、香港反送中、英國硬脫歐、日韓爭端等負面消息紛至沓來,嚴重衝擊全球經濟,導致殖利率曲線倒掛,論壇中無論是講者或聽眾都憂心忡忡,金融風暴似乎再度降臨。
但是,一談到金融科技,大家都飆出燦爛金光,彷彿是一帖萬靈仙丹能將奄奄一息的全球經濟起死回生。然而,無論是金融科技或數位產品(digital product)真能帶來預期的經濟增長嗎?又如何衡量它的價值?這一切要從傳統經濟理論談起!
上世紀初美國學者C.W. Cobb與Paul Douglas針對資本與勞動對生產的影響,共同探討投入與產出的關係,成就著名的柯步道格拉斯生產函數(Cobb-Douglas production function),該函數在技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導出經濟增長點,函數中唯二變數是資本(K)與勞動(L),技術水準(A)則視為常數。爾後經濟學家Robert Solow以統計方式估算出技術提升,解釋對收入水準增長的影響,這餘值稱為「總要素生產(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而傳統宏觀理論則是以這總要素生產來衡量所採用的技術水準,也稱「索羅殘差」(Solow Residual)。
計量經濟學權威鄒至莊(Gregory Chow)教授的研究指出,中國自1978年後之經濟增長其中技術進步(TFP)每年貢獻約2.8%。但近年中國除了人口老齡化導致勞動力收縮,且由於供給側改革形成資本存量負增長(扣除折舊),2016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增長為6.7%,其中TFP僅為0.09%。於是乎生產悖論(paradox)甚囂塵上—為啥這些年來的當紅炸子雞,如搜尋引擎、社群網站、微信、人工智慧等沒能推動經濟增長?導因是傳統宏觀經濟學無法捕捉到人工智慧、互聯網技術、雲計算等數位產品的價值,就沒能計入GDP。
數位產品有三大特徵:邊際成本為零、可以完全複製、光速傳遞,造成無所不在又不感覺存在,有如空氣。傳統宏觀經濟學在計算GDP時是以一定時期內(一季度或一年),一個區域內的經濟活動中所產出之全部最終成果(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值(market value)。因此免費服務的數位產品(微信、臉書、LINE)自然排除在外,數位產品當道的今天又如何能捕捉到它們的價值呢?今年3月美國麻省理工(MIT)商學院做了一個有趣的消費者問卷調查,問題為「給你多少錢你願意一個月不上臉書?」,調查發現對消費者而言,臉書每月約值美金40~50元,數位地圖每月值美金67元,WhatsApp每月值美金611元,文章結論—數位產品雖能產生巨大的經濟福祉(economic well-being)卻無法反映在大家關心的GDP中。
矽谷科技專家們也紛紛呼籲,免費互聯網產品的確能增加經濟福祉,但由於免費,理論上就無法計入傳統宏觀經濟的GDP中。免費服務的數位產品真的沒有價值嗎?還是因為傳統宏觀經濟是以市價計算而忽視了這些數位產品?若有價值那這些數位產品應該如何計算?以何種計量導入GDP?這些疑問與探討似乎給數位產品新的定義,它們的價值即將呼之欲出,這些新觀念將在衡量GDP時賦予新的補充意涵,經濟學家與金融專業也許不再糾結了!咱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