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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巫鑫■法務部專家資源資料庫諮詢專家

大同集團台灣鉅虧 補貼大陸?

大同集團華映公司以台灣資金繞道投資中國華映,並簽署「保證獲利10%」等19項承諾;中國華映從99年到106年獲利108億元,配股配息發給股東百億元,同時期大同集團股東卻鉅虧千億元,台灣華映甚至關門下市!兩岸股東命運大不同,大同和華映的台灣股東和員工欲哭無淚,情何以堪?

 最爭議的是,99年4月林盛昌真除台灣華映總經理,還同時擔任中國華映董事(99年5月至107年12月)以及董事長(106年5月至107年12月),但薪酬卻由台灣華映支付;尤其擔任中國華映董事長106及107兩年度薪酬級距高達「1,500萬元~3,000萬元」及「3,000萬元~5,000萬元」。107年12月台灣華映聲請重整宣稱因為中國華映催款,林盛昌一人分飾兩角,扮演來催款的中國華映董事長、也扮演被催款的台灣華映總經理,領台灣鉅薪、卻替大陸向台灣討債。

 華映投資中國華映,大同集團簽署關於「關聯交易一攬子承諾」涉及須確保中國華映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若有不足部分,由大同集團百分之百投資的華映百慕達以現金向中國華映補足。

 這項保證獲利承諾,使得中國華映從99年轉虧為盈,一直到106年共獲利108億元,發給股東60億元現金、54億元股票。而99年至106年,大同和台灣華映各虧損126億元、558億元,繼續創造延長18年不分紅歷史!同時因為這項保證獲利承諾,導致目前中國華映向大同集團追討業績補償款30.29億人民幣、即新台幣138億元!

 107年12月13日台灣華映發布重訊:「本公司與子公司華映百慕達均發生債務無法清償情事…董事會決議向法院聲請重整。」;當時台灣華映宣稱積欠中國華映貨款33億元人民幣、中國華映來函催告清償,也就是說重整的原因,竟然是自己派駐子公司擔任董事長的林盛昌,向擔任總經理的母公司催款引起。

 台灣華映於今年3月宣布裁員2,500人、再於8月宣布解雇2,100人,對林盛昌卻是「配合公司大量解雇退休再聘任」!裡面是不是有什麼秘密?主管機關和檢調應該要儘快查明真相,以保障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