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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陳昱光/台北報導

投資、課稅大哉問 產官座談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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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時報29日舉辦「資金返鄉×百業興旺 返鄉躍升產業投資論壇」,中信銀財富管理產品處副總經理謝宗權(左起)、工商時報社長陳國瑋、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及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共同進行研討。圖/顏謙隆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今年8月上路,目前已有超過40件申請案,合計金額超過百億元,針對匯回資金應如何投資,在29日上午以「資金運用管理與課稅問題」為主軸進行座談,由《工商時報》社長陳國瑋主持,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中國信託銀行財富管理產品處副總謝宗權及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共同與談。

 陳國瑋指出,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可以透過專法及一般法兩種管道回來,如何選擇是首先要了解的第一步;而資金匯回需要先經過洗錢防制認定,銀行要對資金進行審核,其中也有許多事項需要注意。

 李慶華表示,資金回台的管道選擇,大致而言可從能否明確區分所得來源作為判斷的依據,若此筆匯回資金能夠區分,並確定已經申報繳稅,則可以直接由基本稅法處理相關課稅規定。

 另外,有許多台商是早年就到海外投資,已無從分辨哪些是所得或本金,則可以評估適用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第一年稅率8%、第二年10%,並向國稅局申請,由受理銀行進行評估,資料不必再回到國稅局進行查核,採簡易方式回台。

 針對資金匯回的銀行審核部分,謝宗權強調,審查過程有一定時間限制,要將資料回覆給國稅局,因此,對於比較有意願匯回的資金建議採取預審模式,先將相關細節擬定,後續的執行速度就會比較快完成。

 謝宗權表示,從銀行財管角度來看,目前符合專法金融投資規定,並考慮流通性等因素的基金大約有500檔,可以根據匯回資金所期望的,考量報酬率及風險篩選出不同的組合配置,例如要用其中25%匯回資金來回復稅負成本,平均每年投資報酬率需達到3.6%,或是採平衡風險概念,將70%存在專戶領利息,另外的25%則可以較為積極投資。

 林志翔也以稅率角度分析表示,資金有效稅率會有三種狀況,第一,匯回資金採取策略希望達到最低有效稅率,就將所有資金都配置在實質投資,不管是直、間接投資,都有機會適用4%稅率;第二,若是期望有現金流入,則可將70%資金放在實質投資4%,平均有效稅率則是5.2%,第三,較為保守型的就把95%資金都放在專戶,5%自由運用,適用稅率為8%。

 另外,專法中的個人信託帳戶如果遇到繼承問題應如何計算稅率,李慶華表示,若有繼承事項,遺產稅還是需要申報,且專法提供特別稅率,相關投資等將由繼承人完成,等到時間期滿後依然可以保有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