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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呂清郎/台北報導

楊董海外25載 百萬拚出千萬美元

選擇財政部解釋令匯回獲利 樂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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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一/台商出售海外股權獲利
楊董海外資金匯回需求

前言在海外長年奮鬥的台商,現在可以趁政府鼓勵鮭魚返鄉,將海外資金匯回,兩個方式之一是「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之二是資金回台財政部解釋令,成為現階段眾多計畫回台的台商,最關心的議題。

 遠東商銀強調,其實早在專法研議階段,就有很多客戶積極諮詢意見,期能尋求專業的建議,以最有利的方式回台,享受海外辛苦打拚的成果。該行因此嚴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個案,期能提供台商尋求回台最佳方案的參考。

 楊董在海外打拚事業25載,65歲的他,想趁身體硬朗,規畫返台安享三代同堂退休生活,除在家鄉桃園自購透天豪宅,為祖孫三代住所,經過評估與建議,選擇以財政部解釋令匯回獲利資金或許最有利。

 楊董並且透過遠東商銀專家理財團隊進行退休規畫,讓他預期每月至少有20萬元以上退休零用金,用來打打球、偶爾跟老朋友吃吃飯,將開始享受他的退休樂活。遠銀表示,楊董是在25年前,經由A銀行的個人帳戶,匯款100萬美元到海外設廠,到2018年出售海外公司股權獲利967萬美元。這時就要決定選擇「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的專法方式,或走財政部解釋令的方式將海外資金匯回。

 遠銀指出,依照楊董回台灣後的規劃,如果是走專法方式,匯回資金至少需列管7年時間,而且主要資金部位,必需要透過信託、全權委託或申請直接投資產業等規劃。在專戶管制5年後,分3年可各領回三分之一的金額,且投資房地產的部分,也會有諸多限制,顯示資金運用相對規範多了一些,這跟楊董預期的退休生活規劃具有不小的落差,除包括購屋預算差距外,退休金規畫也無法達到楊董的基本需求,楊董希望應該更簡單、不複雜。

 由於楊董當初都有將匯款單據與相關憑證保存得很好,經遠銀專家團隊初步檢示,楊董選擇透過解釋令(直接申報)匯回資金,可能更符合自己的資金規劃。遠銀說明,因為採解釋令的方式匯回資金,楊董出售的海外公司股權獲利967萬美元,須取得海外當地稅捐單位完稅證明(股權轉讓文件、完稅證明文件),且舉證認列海外財產交易收入所得稅率20%,初估應繳所得稅193.4萬美元(個人基本所得稅額申報查核要點16條)。

 資金合規申報後可一次匯回台灣,遠銀團隊以楊董要求,將資產分成三部份,第一部分是5,000萬元購屋金;第二部分依照遠銀專家理財顧問團隊的建議,可運用基金、海外債、保險等方式去創造每月的固定收益等退休圓夢的金流;第三部分則是透過信託、財富傳承或緊急預備金的長期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