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觀光業,行政院8月底射出三箭,包含:助業者取得新貸款、延長舊貸款寬限期和旅宿業地價稅五年適用單一稅率千分之10,要助觀光旅遊業度過這次「霸王級災難」。前兩箭已陸續在10月底前落實,但減徵地價稅卻卡在攸關12億元的地方政府稅收損失,只聞樓梯響。
大陸自8月起緊縮陸客來台自由行衝擊國內觀光業,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8月29日召開跨部會會議後,作成上述三項決議,全力協助業者撐過難關。隨後交通部10月1日起提供百億信保融資助業者取得新貸款;10月底再公布舊貸款寬限期延長,唯獨旅宿業者強烈要求的減徵地價稅至今遲遲無下文。
現行地價稅採累進稅率,稅率是由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旅宿業者反映陸客不來,正遭遇史上最冷的寒冬,實在無法負擔累進稅率。 根據現行「觀光發展條例」第49條規定,觀光遊樂業、旅館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地價稅得適當減免,實施年限為五年。「土地稅法」第18條也規定,經行政院核定的土地可按千分之10課徵地價稅。由此可見,減徵旅宿業地價稅其實是「於法有據」,但由於地價稅屬於地方稅收,因此,張景森指示交通部蒐集地方政府意見,研議五年、稅率以千分之10單一稅率計算。
不過,交通部收集地方政府意見後卻發現,全台22個縣市裡,僅7個縣市支持,15個縣市反對,理由是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建議「暫緩執行」,即使支持的7個縣市也主張,稅收損失應由中央政府補足。
據統計,22縣市一年的地價稅稅損總計約12億元,而各縣市稅損差距頗大,其中台北市一年稅損高達5億元,台中市稅損2億元,多數縣市則在1億元以下,而支持的7個縣市稅損則屬較少的縣市。
旅宿業地價稅到底能不能減徵,中央政府要不要補助,仍淪為「中央請客、地方買單」之爭議,地方財政普遍困窘,從政院提出印花稅取消案卻因地方反彈卡關為例可證,中央若無法說服地方,或沒有充裕財源可保證補足地方缺口,11月底地價稅開徵期限眼見到期,這項紓困利多,業者只看得到、吃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