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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明示 南山董事不得專權

 金管會對尹衍樑「削權」。保險局27日表示,已要求南山人壽必須明確劃分董事與經理部門的權責,「董事若有意見,應是在董事會表達」,不是直接到公司下指令,即南山人壽大股東尹衍樑未來除非經過董事會提案,不得再逕自再對兒子尹崇堯或其他南山經理人記大過或任何處分。

 南山人壽也向保險局表示,已撤回當天應尹衍樑要求的二張處分公文都「處分無效」;南山人壽同時向保險局保證:「未來不會再就業績問題,追究兩位經理人的責任」。至於南山人壽總經理許妙靜請辭,及南山人壽進行相關保證後,金管會是否就不再因此案對南山人壽開罰?保險局回應:「一碼歸一碼」。

 保險局明確對南山人壽祭出三大要求,一是要明確劃分董事與經理人的權責,二是要強化公司治理及相關人事管理流程,三是若總經理確定要離職,仍是要尋覓適當的接任人選,即不能長期代理。金管會判定此案就是南山人壽公司治理有問題,董事直接指揮公司經理部門、更掌有人事懲處的權力,且經理部門無法對大股東說不、沒有進行專業建議,要求南山交報告並要具體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