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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林昱均/台北報導

牌照稅開徵 財部祭五大優惠

交部將補貼遊覽車與小客車業者,受隔離治療者可延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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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疫情,政府祭出首波與第二波紓困振興方案。財政部26日指出,針對4月開徵使用牌照稅有五大優惠,包括交通部補貼遊覽車與小客車租賃業者50%牌照稅,還有延期、分期繳稅,若是受隔離或是隔離治療,還可展延繳稅期限。

 財政部26日舉辦「上半年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指出,今年自用全期與營業用上期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開徵件數超過766萬輛,稅收部分預估為640億元。

 本次牌照稅開徵範圍包括一般自用車輛、151cc以上重型機車使用牌照稅,以及營業用車輛上半年牌照稅。

 為因應新冠肺炎衝擊,立法院朝野黨團在3月中達成共識,三讀通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針對受衝擊的觀光旅遊產業等補貼,業者或個人可申請緩繳或是分期繳稅。其中交通部針對受疫情衝擊較大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2020年全年車輛牌照稅50%。

 財政部規定,如果是綜所稅、個人房地合一稅、營所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十大稅目,企業或個人若符合資格,像是企業今年營收連續兩個月較去年同期衰退15%、個人受減薪或非志願離職等,即可申請分期(最長3年)或延緩繳稅(最多1年)。但官員提醒,如果在分期繳稅期間有一期未繳納,那就必須一次繳完剩下的稅額。

 此外,若企業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一般個人因防疫需求被隔離,其可檢附隔離證明延長十大稅目繳稅期限、最多延後1個月。舉例而言,若是在牌照稅申報期間(4月1日~30日)被隔離,牌照稅繳納期限直接展延至6月1日。

 如果是民眾、企業經採驗後確診為新冠肺炎,則繳納期限一律為隔離治療出院後20日內。舉例來說,若民眾受隔離治療到6月1日,則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會展延到6月21日。